松山腳下會否再建超高樓,影響燈塔景觀近日再受關注。雖然文化局已表示,現時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一帶的新建築,均符合該批示的高度限制要求,但並未能消除社會疑慮。葡文報章《句號報》引述多位建築師表示,東望洋燈塔景觀意義甚大,當局需加強保護。
松山腳下羅理基博士大馬路134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引起公眾強烈關注。「保護東望洋燈塔關注組」也於2020年6月10 日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出緊急呼籲,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伸出援手,當中提到現行的法規對維護東望洋燈塔的視覺完整性和主要景觀視廊完全不足夠,而「東望洋斜巷的一棟未完工建築物的高度,其高度是災難性地遠遠的超過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52.5米的高度限制」。
《句號報》也就東望洋燈塔景觀訪問了多位建築師的意見。其中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成員、建築師呂澤強表示,就上述情況,政府應該有更嚴格的限制,又指目前建築的高度對燈塔景觀構成一定的影響,認為須就建築對景觀的影響進行評估或環評。建築師Mário Duque表示,考慮到燈塔的功能,燈塔必須要能被看見,雖然在現代航海中燈塔已變得次要,但如被高樓重圍會削弱其文化與歷史意義,又指,如這些被認為屬文化遺產,被認為具有價值,破壞他們的配置顯然等同抹去其意義、價值及存在的原因。燈塔或不再被需要,但東望洋燈塔是文化遺產,有重要的意義。
建築師João Palla受訪時也表示,澳門的景觀特色面臨威脅,認為政府對民間各種不同意見以及城市不同角度的景觀應有更大的敏感度。他認為,東望洋燈塔的景觀與西望洋山、大炮台等互有關聯,這些地方應加強保護,以保存澳門的山體故事。聖若瑟大學歷史與遺產研究碩士學生Sandy Lam認為,政府有責任保護澳門的文化遺產,如這類情況持續,將對澳門獨特的城市景觀造成永久影響,又認為文化局表示「其規劃條件及建築高度皆符合該批示內的要求,故未預見有必要開展遺產影響評估的工作」並不合理,指從相片可見,由1996年至今新建築對松山的景觀已造成重大影響。
另外,ICOMOS成員、本地建築師Maria José de Freitas也發表文章,對今次草案提出質疑。
有關東望洋的「爛尾樓」,文化局於6月13日的新聞稿表示,有關東望洋斜巷18-20號未完成樓宇,由於其超出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之樓宇高度限制要求,可能對東望洋燈塔的景觀產生影響,故文化局早前已在國家文物局的協助下,委託了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根據世界遺產中心的指引完成了遺產影響評估工作,評估認為該項目應維持現時高度,有關的遺產影響評估報告亦已交世界遺産中心。
《句號報》提到,對於文化局委託了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建築師呂澤強和João Palla均表示驚訝,認為澳門亦有專業人才可作評估。João Palla又認為,這工作該由文化局負責,而現時文化局另外找機構去做作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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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to Final] UM FAROL QUE JÁ NÃO GUIA – TAKE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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