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佈《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報告披露行政公職局回歸以來一直改革有關制度,但招聘成本高、應考人重複、人員錯配、時間冗長等老問題不但沒有得到相應解決,而且制度改革越改越衰,開考花費公帑越來越龐大,「2011招聘制度」於2012至2014年期間開考所涉及的開支約為550萬澳門元,但「2016招聘制度」的3個職程開考開支高達3,164萬澳門元,當中,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的開支達2,566萬澳門元。
然而有關招聘制度覆蓋率低,填補職位空缺的進度並不理想,結果帶來更嚴重的人員錯配及更漫長的開考時間。公職局不但未能為用人部門及時舒緩人手壓力,甚至要用人部門為招聘工作浪費更多人力物力以彌補有關制度的各種不足。審計署狠批,公職局嚴重缺乏大局意識及公共行政績效管理而接連出錯,不但未能發揮中央招聘應有的作用,還直接影響其他部門的正常運作與發展,也令各範疇的招聘進度大失預算。
審計署表示,由公職局負責主導的公務人員招聘制度存在大量顯而易見的問題,直接影響各用人部門的工作計劃,更嚴重的是由於招聘工作效率「低得有違常理」,耗時太長,確實存在浪費資源,加上管理混亂而引致人員錯配,令本來嚴肅而具有公信力的招聘制度不但沒無獲得應有的效益,更長期困擾用人部門,而且為公眾所詬病,對特區政府的利益與形象均構成損害。
審計署指,行政公職局多年來一直以邊學邊做、不斷研究、分發具體事務給用人部門執行等有欠積極的方式統籌相關工作,亦未能充分預計、科學評估所推出的制度和工作安排對各部門的影響,一方面令各用人部門無所適從又不敢不從,另一方面卻反映出該局從未制定出認真周全的招聘制度,輕視了自身不足與遲緩對特區政府整體發展的影響,也漠視了穩定而可行的任用制度對吸引真正人才加入政府服務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審計署指出,該局在2011年率先透過改組而擴大編制,增加人手,由原來的1局2副局6廳8處5科,擴大為1局3副局9廳17處,而人員編制則由320人增加至373人。但多年來卻未能妥善協助其他部門及時完成招聘工作,更因其對公共行政的認知與現實存有落差,致使所設定的機制及草擬的法例在執行階段都遇上不同程度的問題。
審計署建議,經過是次審計,相關的檢討跟進工作必需深刻而徹底,從根本上糾正問題,改變昔日已證實無效的思維與管理陋習,革除種種不切實際、罔顧前線執行情況的流弊,確保目標導向,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和戰略部署,絕對不可在履行自身職責及推動公共行政改革時文過飾非、扭曲事實、重蹈覆轍。
公職局回應稱,對報告中提出的事實及審計建議表示認同。當局會依法全面履行自身的職責並聽取用人部門的意見,持續優化招聘制度,完善開考指引,另外,亦會不斷改進開考的資訊系統,減輕典試委員會的工作。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今日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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