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多2500元 政府續向社屋輪候戶發放住屋補貼

新一期社屋申請已於2月13日公佈了確定輪候名單,為減輕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經濟狀況薄弱的獲接納家團在輪候期間的住屋負擔,政府制訂了《修改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及已經行政會完成討論。

草案建議有關計劃於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實施,住屋補助最多發放12期,一至兩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1,650元,三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2,500元。

社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其每月總收入不超過為申請社屋而訂定的限額,可自確定輪候名單公佈翌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本年2月13日公佈的社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則自草案生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有關行政法規草案預計本月30日生效,隨即接受家團向房屋局提出申請,其效力可追溯至本年3月1日。有關補貼措施預算約為1.2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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