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底天鴿襲澳後,當全城忙於救災時,有對年屆七旬嘅兄妺喺通訊軟件轉發不實謠言,衝擊市民對解放軍、特區政府嘅信心。喺全球氣候變化趨勢下,各地都出現極端天氣現象,澳門未來亦難免再遇具破壞性嘅天災。特區政府力推嘅《民防綱要法》建議引入「虛假社會預警罪」正正嚟得合時,我想帶領讀者想像一下,假若「天鴿級」天災重臨,《民防法》可以點確保社會同政府穩定運作投入救災,以下為作者推演嘅想像情節:
經2017年天鴿一役,澳門人自覺發現,雖然貴為亞洲人均GDP第一嘅城市,但基建韌性(resilience)不及鄰近地區。所以,特區政府喺2018年3月公佈一系列防災建設計劃(包括內港河口同沿岸起防洪閘、地下蓄洪池等),並製作精美嘅防災建設效果模擬動畫做宣傳。
特區公共工程由招標、批給、建設到驗收都要嚴格遵守法規,絕不容許貪污或豆腐渣出現,可預計防災一系列工程由製作宣傳動畫到實際可投入使用,係需要一定時間嘅。因此,唔可以排除一下個「天鴿級」災殺到嚟之前,防災基建就可以到位,冇人敢寫包單人命財產損害一定可避免。
當萬一不幸又出現人命傷亡時,澳門人雖然傳統上喺風險管理、基建可靠性方面落後,但講到救災同悼念嘅精神,澳門人一啲都唔輸。正當澳門人積極投入救災同悼念時,總有人唯恐天下不亂,發佈誤導甚至不實嘅訊息,產生後果不容小覷:
例如,有人用舊災情相扮最新情況。雖然,內港一帶水浸嘅情況,可能次次都差唔多。但市民要知道,幅相又唔係你自己影,又冇親眼對照過現場情況,若人人都可未查證真偽就胡亂轉發,只會令造謠者得逞,引起不必要嘅公眾恐慌。
又例如,有人指控政府隱瞞死傷事故真相。雖然,過去有個別澳門人唔信賴敏華關長死於自殺,但經過獨立公正嘅檢察院調查後作出權威結論,「自殺」屬唯一真相。若果當喺「突發公共事件狀態」下,居民仍竊竊私語各種陰謀論,唔肯面對官方公佈嘅真相,只會動搖市民對特區政府嘅信心,不利救災動員。
喺如此關鍵時刻,控制謠言係災害控制工作嘅一部份,歐美地區採取相對被動嘅手法回應。例如美國有風災時,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會喺網站收集同統一回應各種嘅傳言,無論真、假都會澄清。而歐盟就「假新聞」、「偽資訊」(disinformation)現象發表報告,建議成員國增加資訊來源透明度、支援網上平台標示資訊可信性、鼓勵媒體提供多元資訊同有系統推行公眾教育嘅方式回應。
對比歐美相對消極嘅手法,澳門喺融入大灣區嘅大趨勢下,適當參考祖國內地採取相對「主動」嘅手段對付謠言。透過《民防法》引入嘅「虛假社會預警罪」,警方就可更便利透過刑事偵查手段介入謠言,配合公正獨立司法機關嘅批准,可對謠言傳播者採取扣押通訊用具、搜屋等措施,有效阻嚇其他居民未經查證就傳播不實訊息,消滅謠言於萌芽。
除了個人會發佈流言外,有個別嘅「反對派」網上媒體,必定趁機針對特區政府。只要網上媒體任一發佈內容可被理解為「虛假社會預警」,就可以用刑偵手段介入。例如,可以參考2014年民間公投期間拘捕《愛瞞傳媒》工作人員嘅手法,約記者出嚟「傾計」再當場宣佈為「現行犯」,喺公正獨立司法機關嘅批准下,扣押媒體工作電腦、進入媒體辦公室搜索,有效阻礙涉嫌傳播謠言媒體嘅運作。
此外,基於天鴿經驗,要加強留意境外媒體嘅報導。個別境外媒體可能唔抵得澳門年年有錢派,每次趁澳門亂就過嚟唱衰澳門,尤其放大解讀澳門既有嘅出入境政策。喺「敏感時刻」少不免有境外媒體多心,認為自己好有影響力,錯誤理解澳門特區政府會專登唔畀你媒體機構嘅記者入境。特區政府會加強澄清唯一真相:入境部門會連貫、嚴格執行內部保安綱要法,依法拒絕一切威脅澳門內部安全嘅人入境,同被拒人入境人士職業係咪「記者」絕對無關。
可見,透過定立《民防綱要法》時引入「虛假社會預警罪」,充實警方使用刑事偵查手段控制同追究個人同媒體造謠者,有效阻嚇個人同媒體未經核實就轉發消息。
此外,配合主流媒體大力報導救災嘅「好人好事」,鼓勵居民多行使言論自由轉發政府官方、主流媒體所發佈嘅真實訊息,澳門人救災精神必定再次戰勝天災。澳門無論再遇幾大風雨,必定逢凶化吉,保持和諧穩定,繼續成為南中國大灣區內嘅蓮花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