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擱置修法「攬炒」不負責任 學社促政府制訂長遠泊車政策

交通局原訂月底就修改《道路交通法》進行公開諮詢,但當中提議大幅加罰違泊,連日遭到社會猛烈抨擊,昨晚終宣佈擱置修法諮詢。新澳門學社認為,當局提前大半月預告諮詢並不尋常,目的是要「測試水溫」,在預告與諮詢之間的真空期內「扯散」民憤,但顯然並不成功。然而,交局因公眾反對加罰違泊,而一併擱置其他社會共識部分,如引入扣分制及加重醉駕、毒駕、超速等罰則,「攬炒」做法不負責任,絕不可取。

學社認為,「反對加罰」屬於治標訴求,雖然能讓市民抒發眼前因泊位不足的怒氣,然而,澳門泊車難的問題仍然未有絲毫改善。治本之法在於大眾能否持續監察,促使政府堅決制訂長遠泊車政策,透過檢視道路規劃、釋放資源空間、引進新式設計、改革停車場管理等方式多管齊下,違泊情況才有望逐步舒緩。

學社現就泊車政策發表幾項意見並表示將持續跟進如下:

一、透過開放數據分析,評估各個區域居住人口及駕駛需求,從而更科學地針對各區制訂不同階段的規劃藍圖與目標,適量增加車位供應,逐步改善車位分配不均情況。

二、新建公用物業須預留開放更多泊車空間;適時檢討第42/89/M號法令,提升一般住宅、商業、辦公場所每若干平方米單位實用面積設一個停車位的比例;檢視現行道路規劃與設計標準,以更善用路邊泊車空間,同時適當放寬週日及假日的夜間泊車時段。

三、尤其北區及一些舊區的電單車駕駛者,終日面對泊位不足叫苦連天,政府應儘快於各區選址積興建倉儲式停車場。這種機械式立體設計早於鄰近地方廣為善用,更能節省佔地空間,有助舒緩「重災區」電單車停泊壓力。

四、政府應公布近年主動放棄公共停車場月票數字,可預見有關情況消極,因此更應下定決心分階段取消月票制度,將可釋放至少數千個車位:首階段將汽車月票改為年度公開抽籤,四年後改為季度抽籤,八年後取消月票;電單車月票則改為年度抽籤,兩年後改為季度抽籤,四年後取消月票。

五、政府應起帶頭作用。交通局轄下設立統籌和調派公務車輛的部門,覓地集中停泊有關車輛,既可較好地整合公務車輛的資源投放,更重要的是有望釋放成百上千本來屬於公務車輛專用的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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