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士規章引入票控 5年累犯4次即釘牌 的士業界倡當局完善上訴機制

立法會早前一般性通過新《的士規章》草案,建議引入即時票控機制,而司機在5年內累計違法4次就會被「釘牌」3年,而車廂內亦強制裝設錄音設備。交諮委員凌世威指,政府今次為了整頓的士行業可謂用盡心思,上述建議均具有一定阻嚇性,「我覺得係辣招,但如果可以完善到澳門的士嘅整體情況,我覺得可以接受。」凌世威亦形容強制裝設錄音裝置可作為的士司機的護身符。但認為當局必須要設立一個完善的上訴機制,防止誤判的情況發生。

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指,「釘牌」制度對於完全守法的司機沒有影響,更認為應引入第三方審判機制以及錄影設備,提高法律的公平性。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就指,的士違法事件「一次都嫌多」,認為政府要令司機安居樂業,自然就毋須做違法行為。但他不認同強制安設錄音設備,憂慮會侵害乘客的私隱,亦會對的士司機構成長期精神壓力,認為毋須時時刻刻「監管人哋做啲乜,應該要推廣澳門人不做違法事嘅精神。」

而對於即時票控的上訴機制,律師何金明表示,若市民需要推翻行政決定,可能會出現困難,需要具備一定法律知識,並需自行舉證,才有可能被推翻,認為立法會應多討論是否設立特定的申訴機制。

今次法案令社會關注的爭議點之一,莫過於引入「被動式放蛇」,何金明指,今次法案僅有一條條文提及有關被動式放蛇的條文,就是當警員或交局職員在乘搭的士時,的士司機涉嫌違返新法,這些人員的證言可作為證據,「但是作為普通市民,若果的士司機作不法行為時,唔通我哋嘅證言唔可以作證?今次加入呢條規定,係實務上與現行法律無分別,但在意識、心理上,無可否認會令司機對違法行為有所收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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