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村」租戶: 商場欠人流 宣傳欠奉

「文創村」內十室九空。

「文創村」內十室九空。

「起初是不錯的,真的有很多原創的舖頭,但到後期,不知道是大家不願意租村還是甚麼,賣『大眼CON』的就陸續出現。」

「澳門文創村」並非服務平台,但亦於2015年獲批文產基金,項目名稱是「文化創意綜合服務平台及文創工作室優化服務計劃」。項目補貼連免息貨款,共763萬多,資助期為3年。有曾租用水坑尾文創村舖位的藝文組織表示,「文創村」「創村」初期都銳意招募澳門本土創作。「我記得要入計劃書,要審批,要本土原創作品才可進駐。」「當時有手作人也有在舖內辦格子寄售,大家都會選是澳門手作人的作品才會賣。」

但後來性質開始有點改變,非本地創作及設計的店開始增多。「起初說第一、二層都是文創,後來說文創集中在第二層,第一層則是較商業。」她又指,村曾表示會做很多工作帶旺人流。「但我們當初進駐時,看到他所謂的宣傳只是在網上。其他的媒體其實很少。但這有一定年齡限制,不用Facebook的年齡層就不會知道。在其他地方的廣告也似乎較少。」「村」亦會舉辦市集帶旺商場。「其實都OK,但在市集擺賣的人不盡是村的商舖的手作人。街客來了一次後,就不來村。因為見到這攤檔都不是這商場的店,就不會再回來。」

人流欠奉成為「村」管理層與「村」租戶頭疼的問題。她表示,「村」有問過商戶為何不常開舖,但她指,那時商場中有些是教育中心,而該類公司並不需要街客,故不需要中午開舖。「而一些文創商店會覺得沒人流,就沒理由請一個人特地太早回來開舖。但『村』就會覺得商店不開舖,又怎會有人流?這是雞與蛋的問題。」

管理不透明亦是她不滿的另一個地方。「例如起初說可以在舖外放一些物件,如廣告板之類,但後來又說要加錢才可以放。由於租約上沒寫明,最終變成整個商場都不可以在走廊放置物件。但明明租的時候不是這樣說,我們就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她又指,當時租用的三百呎舖位加上管理費大約七千元一個月,又表示村也會找龍鬚糖一類的店「帶旺個場」,那類店舖則會免租,一些店舖只享有幾個月的折扣優惠,優惠期結束後就要付原價。由於沒有優惠,加上人流不理想,故不少後期都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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