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場網安法公眾諮詢 發言者質疑立法目的是維穩

政府昨晚八時舉行《網絡安全法》首場公眾諮詢,有發言者質疑當局立法目的是「維穩」。亦有不少發言者關注個人私隱的保障,電話實名制能否減少電話詐騙以及網絡詐騙等等,建議清晰法律條文,以保障私隱不被洩漏利用,另外亦有意見關注網安法會否將本地社團及中小企的資訊基礎設施納入規管範圍。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回應稱,網安法的目的是構建網絡安全行政管理體系,「至於係咪『維穩』,我唔會係呢到做回應。主要係希望公共部門以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機構做好網絡保安工作,從而令市民得益。」他又說,網安法規管的對象是公共部門以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機構,考慮到成本問題,其他私人機構不會納入規範範圍,先會針對公共機構及關鍵基礎設施營運機構作網絡安全立法,日後或會逐步擴大至本澳中小企。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稱,電話實名制是全球責任,如果有好多漏洞的話,不排除會被人利用去攻擊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網絡。市民的個人資料不會外洩,有關當局監察的是數據流量以及數據包特徵,不容許將數據資料還原成用戶的通訊內容,若違反個資法規定會被追究責任。

司警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表示,現時公共系統越來越依依賴網絡,一旦網絡發生事故,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他舉例,2016年12月烏克蘭首都基輔就受到網絡攻擊,造成全市大停電。

資訊科技發展處處長李廣亮表示,現時本澳已發出138萬張預付卡,不少人利用預付卡散播垃圾短訊,以及進行詐騙等違法行為,影響市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他認為,制定網安法有助保護資訊,以及提升電訊服務質量,從而保障市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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