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能以自行 關注組促全面檢視執法實況

《家暴法》生效一週年,成效如何?社工局曾表示,《家暴法》生效首三個月,當局共收到675宗通報,排除部分重複個案後,從社工專業角度確定為家暴的個案有31宗,最後約有10宗進入司法程序。早前當局亦表示,今年一至六月確定為家庭暴力個案有57宗,比較2016年上半年同期的83宗有所下降,主要是家暴法生效前後的界定不同,又表示現時評估家暴個案趨向嚴謹和專業。

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發言人阮佩嫦擔憂,「通報」與「確定」的數字差距大,反映「家暴」的定義可能太高,令有需要被保護的受害人在篩選過程中或被遺漏。有些被研判為「非確定家暴」的通報個案如家糾、家衝及懷疑家暴,會被分流到現有不同服務跟進,而並未有進入司法程序,這將導致相關保護措施未能有效實施,包括要求懷疑施虐者接受輔導。

阮佩嫦表示,外地不少地區都有清楚的指引指導家暴受害人受虐時該如何處理、求救及通報。她認為,「徒法不能以自行」,意即好的法律如沒良好的執行,最終亦不能達到保護受害人的目的。她擔心,「通報」與「確定」的數字差距大,反映「家暴」的定義門檻太高,令有需要被保護的受害人在研判過程中或被遺漏。同時亦有前線社工向他們表示,官方研判個案時又將家暴定義再分類為家庭糾紛、家庭衝突、懷疑家暴及確認家暴,當中的準則讓他們無所適從,令他們處理個案時會感到焦慮。

關注組又指,社工局曾舉行跨部門會議檢討家暴法合作機制,但有關檢討相當高層級,前線遇到的困難未必可以上達,故關注組提出,檢討應找學術機構做一些有系統的檢視,亦應包括一些前線社工、甚至是關注組,或一些家暴受害人的組織,去反映家暴法實施過程中有何漏洞,讓各方有交流互動的機會。「這才是真正協作和完善法規。」

另外社工局表示會對家暴法作一個三年檢討,她表示亦準備就他們接觸的個案及前線社工的經驗進行民間檢討,並會約見社工局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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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發言人阮佩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