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錢等於刺激經濟? 審計署︰錢要花在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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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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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2月27日 11:11

審計報告指出,前電信管理局就「Wifi任我行」訂立目的和目標普遍屬高層次、概念性的方向,例如當中的「宣傳澳門國際形象」或「刺激本地經濟發展」等等,其內容訂得非常廣闊,基本已涵盖資訊及通訊科技發展的全部方向。審計署認為,全方向發展即意味實際上完全沒有方向,容易導致設點的執行上出現隨意,甚至是任意的情況。

前電信管理局舉例表示,如政府投放了資源在市場上進行採購,已達致了刺激本地經濟發展的成果,亦可提升澳門國際形象,但局方同時表示對達致有關目的及目標,「WiFi任我行」只能起到部分作用,至於具體成效則該局亦未能作出量化。審計署則表示,促進更廉宜及更高質素的固定及流動電信服務的營商環境,才是「刺激本地經濟發展」的直接相關手段,「WiFi任我行」,並不存在強而直接的相關性,也不具備存在的必要性。

 

而且,對於大部分「Wifi任我行」服務點的設置,不論在相關的建議書或工作文件中,均未能反映設點的理由依據及分析說明。事實上,前電信管理局一直以來,甚至未來規劃的做法是每年均會訂一個增設服務點的目標數量,每年介乎15至50個服務點。2010年9月至2016年3月,「WiFi任我行」服務點數量己由最初的34個增至183個,而至2020年,服務點數量將計劃增至約260個。

審計報告發現,一些服務點的類型,其設置的合理性及效益存在疑問,例如設於專供聆聽演講或宣傳介紹的地場設點;於已設有連接互聯網的電腦設施,且僅供會員使用的場地設點;於每天僅作短時間開放的場地設點。同時部分服務點的使用人數偏低,以每月平均使用人數最少的首20個服務點為例,每月實際使用人數只介乎於54人至178人。即每服務一名使用者,僅其專線費用成本已介乎22.12澳門元至94.44澳門元。另一方面,上述20個服務點中有9個屬「政府場所」,而當中個由公共部門主動要求設置,前電信管理局在批准安裝前曾作出分析,亦認為場地的人流量低,使用需求為「較少」,但最終仍獲安排設置。

局方解釋,會因應實際情況對其建議的服務點作充份考慮和分析,除非在技術或其他不可行的原因外,否則一船不會拒絕進行考慮。同時,局方亦表示現時沒有一個定期檢討機制,局方亦強調外界的訴求是希望特區政府增加服務點,故一旦取消服務點會令市民感覺覆蓋不足,也會浪費建設該服務點已投入的公帑。

審計報告指出,在運用資源時,不論政府或私人機構都應務求將資源用於最需要及最具效益之處,亦即「把錢花在刀口上」。制定目的絕非僅僅是形式上的行為,其作用是以此為標準,從而判斷後續工作與目的是否相關,以保證後續進行的一系列工作不會偏離項目的核心方向。然而,當局制訂的6個目標近乎全方向、全概括,執行上亦難以界定何謂達標,因此也可以產生不論增加多少服務點數量亦無法達標的怪象。另一方面,在欠缺明確方向的情況下,容易出現迷失,陷入只要設點越多便代表有關計劃執行得越成功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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