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區規劃條件圖草案被批違法 黃東︰工務局扮無知欺騙市民 無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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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未出台,工務局日前就先公示新城B區(政法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時事評論員黃東批評,工務局今次的做法明顯違反《城規法》,是用回應審計報告和社會要求為藉口,打破《城規法》的規定,用「特事特辦」衝擊澳門的法治底線。「扮無知欺騙市民,呢樣嘢係好無耻!」他認為,工務局應立刻收回草案,回歸正途,加快城市總體規劃出台,否則公眾可按《城規法》規定到行政法院申訴,宣告有關決定失效。

黃東指出,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的限高為25至145米,「145米已經高過松山,海岸線、天際線全部破壞晒,到時有咩後果?主教山和松山的景觀都會出現問題,必然會有牽起新一輪的護塔保育運動,到時可能牽涉到違反《文遺法》,或世遺除名等等的問題。我地仲要咁樣惡性循環到幾時?」

黃東說,根據國家標準,人口達五十萬人的城市已屬於大城市,澳門是用一個小城的面積去容納大城市的人口以及設施,因此,在城市規劃上總是出現倒行逆施的現象。按城規法規定,要先有總體規劃出台才能有詳細規劃,但現時卻是先推出詳詳細規劃,再補充一個總體規劃,「咁要總體規劃點樣做呢?」

他認為,政府設施急用,所以就可以不顧法律規定,這根本只是藉口。「因為急啊,所以先搞政法區;因為急啊,就將個詳細規劃行先。咁以後就無晒譜,其他新城區亦都可以『特事特辦』,因為已經開咗個頭,以後的區域都可以不遵守,這個連鎖效應的負面影響可以好大。」

黃東表示,舊城區因為好多事情已經「做壞咗個頭」,空間利用有很多限制,無辦法大破大立,「新區點解唔可以前瞻啲?」他說︰「市民對總體規劃的出台時間已經很寬容,你(工務局)唔好蝦市民唔識嘢,於是就可以自把自為。你可以有自己的專業傲慢,但你唔好欺騙市民,因為咁樣講落去,就會洗晒市民既腦。」他批評,工務局不斷用各種不同的藉口牽強附會地衝破法治底線。

黃東指出,《城規法》第四十條規定︰「詳細規劃公佈時,如該規劃的規定違反總體規劃的規定,則該詳細規劃的規定屬無效。」工務局今次的規定顯是違反法律規定,他認為當局必須遵守立法精神,立刻收回草案,否則市民可到行政法院申訴。另外,黃東認為今次事件涉及行政違法和行政失當,主事官員應該要問責「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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