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法也沒說批地可續期 關翠杏駁︰批政府搶地不公正

IMG_0510_副本

南灣湖CD區十多幅閒置地收地在即,官委議員及發展商聯手掀起一場修法大戰。當年負責細則性審議新《土地法》的立法會一常會主席關翠杏重申,新舊法都規定25年土地批租期,到期就要收番,不存在舊法可以再續期之說。當年無論法律界、地產業界、政府還是議員,都贊成依法收回到期但未完成發展的土地,大會表決時亦是全票通過,不明白為何有議員和社會人士硬說新法改了遊戲規則,「點解呢?根本就無修改!」她認為,政府修法「搶地」的說法是混淆視聽、不公正的批評。

關翠杏表示,澳門回歸之後,政府批出的土地絕大部分都是免公開競投,而且政府亦無做好監管責任,以致出現很多閒置沒有發展的土地,社會質疑發展商圈地浪費澳門緊缺的土地資源,當中有利益輸送之嫌。當時社會有不少意見批評,土地批給程序不透明,官員裁量權過大,土地管理不完善,溢價金的計算方式不合時宜等等問題,並強烈要求政府修法完善土地制度。

當年政府是基於上述四大社會訴求而啟動修法程序, 完全不涉及25年批租期收地的爭議。一常會當時認為土地法對社會尤其重要,除了牽涉發展商利益,還有重大公共利益,因此合共開了40多次會議,雖然立法會和政府都會有不同意見,但最終都能夠達成共識,在大會一般性以及細則性表決時都得到絶大多數議員支持,新《土地法》亦獲得公眾及中央領導人的肯定,認為能夠回應到社會訴求。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