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該放進歷史的放進歷史

近年,或因特區政府稅收水漲船高,或因聽到人民對文化生活的呼聲,又也許因特府官員自身也感受到文化生活的重要性,於是接二連三加四上五地,推出不同形式的資助,鼓勵一眾文化人搞文創,無論資助拍電影項目抑或開設文創小店,都為一眾愛好者,打造了一個平台,助他們一把,為他們打下了強心針,然而,事,是否就這樣便夠了?以下,筆者就自身觀察到的範疇,抒解懊惱之情,然後再就資助方式,給予一些想法,供讀者共同交流。

近來,在一些本地名勝週邊閒逛,不難發現,有不少打著「本地文創」的小店,抱歉,容我只能用「小店」去描述這回事,因租金高昂,成本有限,利潤不多,太大亦起不了大作用,不過,相信這些藝術人都到外地參觀學習,甚至交流,也知道,其實,別人的文創,很多都是小店,但也會做得很成功。雖然筆者本人甚至身邊朋友,都非常支持「文創」這個概念,不過近年都減少了光顧,正所謂長貧難顧,但更實在的問題是,外地的手作,除了具觀賞性,還具實用性,例如筆者就曾在外地買過一個仿結他木紋理的裝飾,可以加在結他上做裝飾,也可以當作杯墊,聽上去很無聊,但,澳門就是做不了這些有心思的創作。

除了手作項目,一些所謂演出,資助時那種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的方式,也非常令人詬病,一些所謂街頭演出,每年差不多由某些團體獨攬包辦,團體隨意找些家人朋友,把一些學習水平的作品,放於人前,受歡迎程度又明顯不高,宣傳缺乏,只有聊聊數張海報,演出當日濫發一些新聞繕稿,以及在他們的朋友圈發幾句講解,遺憾地,門面功夫做了,有沒有參與者,其實不重要,演出水平更不是問題,因為,最緊要津貼肯到位,計劃書內所有「推動」、「讓公眾參與」等等的豪言壯語,通通不用想辦法實踐出來。

為此,筆者認為,作為「藝術人」、「表演者」,其實應該也要在資助以外,多承擔起一些責任。 近來讀到一本新書,《樂進未來》,第一章已令筆者非常震撼,別人在善用津貼上的政策和責任感,值得本澳學習。許多時候,我們都落入了一個迷思,誤以為「錢」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因此,政府無論推動什麼項目,只顧給團體錢,能否帶來成效,甚少在實質上監管,只會在文字上要求看看參與人數,不過,踏入21世紀,其實可以有更量化的參數,起碼,每個申請項目,也總得拍些簡單的短片,上載網上,讓市民大眾一同去選擇他們感興趣的項目,落選了會很失望嗎?其實,沒什麼落選與否,根本上,上載到網上一刻,已經是免費宣傳,這個基金不獲批,難保有其他有興趣的人看了,邀你演出,反而能夠推動更大的迴響。另外,在支持對外交流方面,政府如常依然千篇一律地單單從報告文字上,了解不同團體搞的交流項目,甚少與團體一同合作,探討交流後的後續安排,以致錢是花了,聲稱所謂的「推動進步」、「吸取經驗」通通都是一篇文章而已,而團體往往在活動後,總歸責政府政策未能配合得上,如此各執一詞的局面,實不健康,因此,筆者認為,這些聲稱「交流」、「學習」的活動,在報告裡應包含交流學習後與政府方面討論的成果,到底,短、中、長期能做到與不能做到的原因要有所分析,才會有機會進步。

世界翻天覆地般的變革,相信人所共知,多少從前大聲疾呼自己不懂電腦的公公婆婆,今天連過馬路也忙著看自己的平板電腦/智能電話,你便不得不承認,政府的政策,進步得比這群前輩還要慢,思想比這班退休人事還要落後,我們要鼓勵居民認識歷史文化的底蘊,而不是把該放進歷史的政策,拿出來作為推動工作的底蘊。

《樂進未來-台灣流行音樂的十個關鍵課題》

《樂進未來-台灣流行音樂的十個關鍵課題》

延伸閱讀:

樂進未來:台灣流行音樂的十個關鍵課題
作者: 李明璁/統籌策劃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日期:2015/11/30
ISBN:978986213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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