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佈海一居樓花事件處理方案。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經研究後,認為有關土地由於未能在批給合同規定內完成土地利用,因此在批給期屆滿後,會依法收回。由於發展商保利達集團將對政府起司法訴訟,若果政府勝訴,會將有關土地公開競投,並會設定一些特別條件,為已購買樓花人士提供保障。但由於現時土地狀況未明,未知最後訴訟結果,暫時無法透露具體細節。
另外,政府亦會向他們退還樓宇買賣印花稅,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陳海帆表示,好理解樓花人士的情況,但希望他們能夠接受政府的善意,和平表達訴求,過激的行為無助解決問題,若要負上刑事責任就更不值得。
社會有不少討論關於海一居無法完成工程的責任誰屬?陳海帆表示,政府和發展商各有不同的理解,但政府認為工務局已按法律程序審批工程計劃,這方面不存在所謂拖延的責任。
陳海帆又表示,雖然《土地法》有因「公眾利益」豁免公開競投的規定,但經研究法律條文,主流意見都認為海一居個案屬「民事債權」,發展商與業主之間的合約糾紛,不屬於法律所指的「公眾利益」,而且擔心此例一開,之後還有其他個案。政府收回土地再公開競投是唯一的處理方法。由於發展商無法履行合約,因為購買樓花者可按《民法典》向發展商追討雙倍訂金,或追討利益損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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