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減刑  市民唔收貨

政府建議動保法的最高刑期由三年調低至一年,近日湖畔大廈3狗B墮樓事件,令不少市民感到憤怒,更有動保團體本月底發起遊行,要求動保法勿減刑。有湖畔大廈住戶對今次事件感到震驚,認為現時無法律約束虐待動物的行為,無視小動物的生命。「如果掉人落街屬刑事,無可能掉其他生命落街就只當高空擲物!」認為動保法要盡快立,而政府建議調低相關的刑罰,阻嚇力不足,無助懲治虐待動物者,應維持最高刑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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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張小姐認為兇手如此冷血對待生命,不論事件背後有何原因都不可接受。她贊成政府需要立法保護動物及懲治虐待動物者,相關法律遲遲未能出台,令人感到無奈和失望。

梁小姐直指行為「冇人性」,自己本身養貓近十年認為不論人或動物均是生命,應該同樣尊重,她亦會參與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於本月28日舉辦的遊行,認為不可以助長歪風。

中學生江同學表示應該盡快查清事件及捉拿兇手,並認為政府應該盡快落實動物保護法,並指應將刑罰訂為入獄3年以保護動物。

在湖畔大廈從事裝修工作的林先生表示自己亦為狗主,從Facebook得知事件後,認為,未清楚事件詳情時不能評論,但動保法的最高刑罰應訂為監禁5年以加強阻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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