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民間公投」 吳在權獻計:廿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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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房地產聯合商會,中間站立者為前立法會議員吳在權

【新聞解毒】警方、個資辦聯手夾擊「民間公投」,街頭票站個幾鐘頭就被迫暫停運作,5名工作人員被拘捕及檢控「加重違令罪」。對於當局執法的理據,民間討論熱到爆。已退出政壇、回歸商界的前立會議員吳在權,今日亦係社交網站發炮,直指這次活動「挑戰憲政」、「挑戰現有國家制度」,又向當局獻計,應出動《基本法》23條 (《維護國家安全法》) 起訴相關人士,再以違反私隱提告。

吳公今日認真火大,一朝早係網上向澳門人曉以大義,說世界上有國家因為公投而「消亡」,著年輕人要警惕。「克里米亞就是利用公投脱離烏克蘭的!前南斯拉夫共和國也是由於公投而消亡的,當然,他們都是聯邦制國家,公投是合法的手段。」

《國安法》令人聞之色變,光是一條「竊取國家機秘罪」已經不得了,皆因甚麼是「國家機密」,怎也說不準! 個「龍門」係邊只有天知地知你我不知,動輒要坐十年八載唔惹小,猶如一把刀架在新聞工作者頸上。其他罪名「煽動、顛覆、分裂國家」,簡直罪犯天條令人膽顫心驚!

但「民間公投」只是表達市民政制改革、邁向普選的訴求,並不是搞「澳獨」,吳公舉克里米亞這例子似乎言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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