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發表澳門人權狀況結論文件 周庭希:政府失職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在五月審議中國(包括澳門)履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於五月二十三日對澳門政府發表了《結論性觀察》文件,要求澳門改善人權狀況。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澳門需要履行國際公約的責任,並表示如果澳門是法治社會,政府便必須根據委員會的建議修改澳門法例。澳門大學副教授仇國平更指出澳門政府在置安居政策上,體現了政府沒有尊重聯合國有關的建議。

周庭希(右)批評政府不重視聯合國建議,他促請政府立即就聯合國委員會的意見進行立法。

周庭希(右)批評政府不重視聯合國建議,他促請政府立即就聯合國委員會的意見進行立法。

新澳門學社在今(五)日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回應委員會審議澳門履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所發表的《結論性觀察》文件。學社表示,一共有四個本地公民團體,包括新澳門學社、澳門彩虹、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與關注印尼外勞團體所編寫的影子人權報告,其部份建議均有被納入委員會的文件中。

周庭希批評政府,指住屋等問題非常迫切,不容再拖。但政府卻已「彈了幾次票」,如原定第一季提交的家暴法,至第二季仍未提交,「是否他們認為離補法案較優先?」。他亦指出,政府有代表出席委員會會議,理應完全知道委員會的要求,但政府卻還在猶豫應否就有關問題立法,他認為政府「完全失職」,如「當聯合國不存在」。他亦表示,如果行政長官崔世安有意角逐連任,應將委員會的建議納入政綱中,並定出時間表,立法保障澳門居民人權。

「聯合國成為了第二個『新澳門學社』。」周庭希表示,從委員會的文件中可見,委員會認同了很多民間團體一直提出的訴求。他亦指出學社等四個民間團體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其建議並得到接納,體現了公民社會的進步。

學社亦就文件中,委員會提及有關住屋、家庭暴力、勞工、反歧視及職場性騷擾等問題作出回應。周庭希指出,現時申請經濟房屋的申請人數,對比政府能派出的單位數是高二十多倍,加上澳門的經屋法從以前的「長期輪候法」,改為「即買即散」的排隊形式。有鑑於委員會亦要求政府保障市民有充足的住屋權,所以他促請政府根據委員會建議修改經屋法。

周庭希亦表示,委員會對家暴被列為半公罪感到非常不滿,其信息非常清晰。他認為澳門應在立法時,將家暴定為公罪,並指出特首崔世安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等有關官員應檢討有關問題。

周庭希在回應勞工權利時表示,學社曾揭露政府對委員會有所隱瞞。他亦指出澳門居民的罷工權雖受基本法保護,但本地並沒有法例保障罷工工人在日後不會被資方報復。有關法案雖曾被立法會議員以私人法案提交,但多次被否決。他表示政府有義務自行提出相關法案,以保障工人罷工與不被報復的權利。

周庭希指出,委員會明確要求澳門應有完善的反歧視法例,以往不論民間團體與議員都在爭取立法時遇到困難,但現在相關問題不再只是民間社會提出,而是委員會提出的要求,政府須訂立綜合性的反歧視法例去保障同志及移民等免受歧視。而委員會也鑑於澳門沒有性騷擾相關法例,要求政府需立法解決相關問題。

就政府在處理以上問題的次序,周庭希指出民生方面的經濟房屋法是最急切需要得到回應,政府必須保障市民的住屋權利。而學社也會將委員會報告交給學社的議員,以口頭質詢或更高的方式,要求政府逐項交待立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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