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接納文化局建議保留的渡船街一號舊式建築卻又批准拆卸,然後又再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暫停拆卸工程。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認為,整個事件凸顯出政府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以及政府的立場搖擺不定。他們又認為,現時距離三大法生效還有約60日時間,但有不少私人業主都好像在規避這三大法(城規法、文遺法、土地法),形容這段時間為「危城六十日」。
據「我城」城市規劃師林翊捷了解,近半年以來,有很多類似的拆卸舊建築物的情況。他說︰「如果之前申請了拆卸或者其他情況,這些只有政府部門內部才知道,並非一般市民可以知道的情況。」他質疑︰「整個過程,經過文化局及城市規劃廳的專業意見,當局不採納堅持拆卸,拆了一半,又因為民意壓力,而把這件事推翻暫緩,專業意見在整個過程中到底是怎樣的一個角色呢?」
林翊捷指出,該建築物反映出該區市民在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方式以及城市風貌。「因為當時該區全部都是西式類似別墅的建築物,跟人人住高樓大廈的現代有很大的分別,夠讓人們看到在城市發展的軌跡。」他說︰「這一類的建築拆了便是不可挽回的傷害,即使再建出一座一模一樣的建築物都只是假的,假古董。」
工務局在今年五月發出的街道準線圖亦有標明需保留該建築物,然而,當局卻在十一月時又發出拆卸准照。林翊捷說,街道準線圖的法律位階比較低,只是批則程序的一部分。「街線圖本身不具法律效力,只有行政效力去規管批則程序。」文化局雖然亦有介入今次事件,但由於該建築物不在文物清單內,因此,其意見不具約束力。「即工務部門不接受它的意見時,它是沒有辦法的。」他相信這個情況在明年三月一日城規法和文遺法生效之後,會得到改善。
「我城」另一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說︰「政府對發出的街線圖都完全不尊重不理會,既然現在可以行一個緊急程序叫停,為何當初文化局提意見的時候,當局不作為,即使到了城市規劃廳出了街線圖都不跟,依然批出拆卸准照。如果是危樓的話,驗樓報告在哪裡?我覺得這個好值得大家留意。」
林翊捷說,興建新的建築物,需要經過批則程序,但若果批則的程序不按街道準線圖去做的話,是無法建新樓的,「除非再更改街線圖,否則堅持用這張街線圖的話,之後的批則就會出問題。」
李凱欣說︰「我個人觀察覺得,小土地及舊建築的私人業主正在規避文遺法,另外,大的土地,例如政府昨日公佈的氹仔北區,好像在規避城規法。所以,我覺得接下來的60日,甚至之後的時候,都依然是一個很危險的時期。整個城市發展需要保護的東西都變得好脆弱,我們形容為『危城60日』。」
林翊捷認為,距離文遺法生效還有約60日,當涉及舊建築拆卸的事情,以及新的城市規劃,政府應該推至新的法律規管,這樣可以使得整個制度比較完善及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