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腳趾避沙蟲:本末倒置的美育思維

想想看,如果學習器樂卻沒有樂器,學習舞蹈但沒有體驗節奏的引導,學習寫作則沒有善用詞彙的意識,你可以期待這樣的學習結果達到甚麼樣的素質水平?

我們的社會有一類怪獸成年人,他們少有以「拉小提琴會影響頸椎」、「學彈撥樂器會指頭結繭」、「學跳舞容易扭傷筋骨」等不成文的理由來否定這類學習,卻偏偏認為視覺藝術類的繪畫用濕性顏料會「弄得人一身污糟邋遢,成手都係顏色,檯面地板就濕淋淋,配備的用具又多,收拾又費時」,還有「事後課室清潔很麻煩,會遭人投訴」。怪獸成年人覺得「美術不就是畫圖畫,配備圖畫簿和顏色筆不就足夠了嗎?」所謂的圖畫簿,即白色畫紙的圖畫簿,要不就代之以白畫紙;他們意識中的顏色筆是木色筆,或坊間常見的水性簽字筆。

色彩是視覺藝術的審美語言單位,是透過視覺傳達意念的基本組織元素,而色彩的微妙變化與其他組織元素的關係所構成的視覺意涵,又只能從感知獲得。感知與體驗是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色料與材質自有其相異的特性,所生成的效果當然也有別。試想對中小學生來說,用木色筆、油粉彩、水彩或丙烯來混色,哪一種結果最容易收到即時的視覺回饋。拿掉對色彩的多元接觸與體驗,視覺藝術的學習就殘缺不全。

藝術教育的核心是審美,不是保持清潔。(可以要求體育堂不能讓學生出汗以保持個人整潔嗎?)

友人在兒子四、五歲時,曾在家裡任孩子「玩」水彩顏色。他兒子最初拿著大筆在雙開的大畫紙上邊說邊塗抹,後來更直接用手當畫筆。他說孩子玩得不亦樂乎,完全沒有「污糟」的概念。孩子在探索過程的表現,令當爸的開了眼界,從新思考「教育」。

素質的視藝教師懂得如何有效地透過提供的媒材來提升學生某方面藝術能力的潛在教學法,而不會使學習淪為媒材導向的藝術教育。

有未來視藝教師坦承,自己是學校文化的受害者:從小學到中學美術科用的是一成不變同樣大小完全沒有驚喜的白畫紙和木色筆 (否則就是鉛筆或2B炭筆),教學實習時發現這個現象至今沒有改變。

他有目的地自資提供學生長條型的不同明度繪畫色紙,讓學生根據小組創作內容的需要來選擇,卻遭到實習學校的美術科主任定性為出軌。(那位科主任忘記了自己傳統文化裡國畫的手卷與條幅都不是學生現在所用接近方形的白畫紙模樣)

另一位小學實習藝術教師慨嘆,連學校的美術專科教師也勸她放棄讓學生用濕性顏料,認為願望雖好但實際行不通,皆因學校條件不足,學生要在一般設備的課室上美術課,水源是最大的問題。結果,實習教師成功,學生自我動員解決水的難題,上了兩星期的水墨寫生課。這是學生首次接觸水墨。

類似的因噎廢食例子還有不少,有些是由學校文化、制度或設備衍生的。人為的障礙理應可由人來解決,關鍵在於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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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走進兒童醫院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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