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時間超過一年的《動物保護法》有望在年內通過,代表虐待、遺棄動物等行為將會有罪可罰,動物生存權利終於受到法律保障。但刑罰只是保護動物的最低標準,社會仍然為動物設下不少限制,究竟澳門的動物友善政策該何去何從?我們今期將探討民署對流浪狗的收容制度、獸醫執業監管、以及實現動物友善政策等問題。
近年本澳動物保護意識抬頭,愈來愈多人選擇以領養動物代替購買,亦有不少熱心人士自發餵飼流浪貓狗, 被問到當初為何會有「拯救狗房流浪犬」的念頭時,林小姐表示,起初是一班愛狗人士討論行動是否可行,討論⋯
民署市政狗房在民間有不少恐怖的印象,「黃金72小時」內沒有被領養的動物一律格殺勿論(人道毀滅),而且衛生環境惡劣,收容的動物好容易染病死去,進過狗房的動物,即使有幸重出生天亦難再信任人類云云。但⋯
歷經一年多的審議,政府終於在二月中向立法會遞交《動物保護法》草案的第三工作文本。在新文本除了刪除野生動物的定義,政府亦將法案的保障範圍從貓、犬擴大至其他脊椎類動物,食用貓犬、殘酷虐待動物、以非人⋯
澳門目前仍未有獸醫註冊制度,因此,不少市民會對市面上的獸醫診所抱有質疑,擔心專業水平不夠,出事之後又因為沒有法例而無法追究責任。有飼養貓狗的施小姐坦言已對澳門獸醫失去信心,她說︰「澳門獸醫無法律⋯
香港、台北、德國動物友善政策比較 (資料來源:香港《蘋果日報》、《東方日報》、《香港01》、台灣《自由時報》、寵物滔客、窩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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