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爭議:進一步退三步

2016-03-11 動保法以外的⋯⋯ 專題報道

文:論盡媒體

網址:https://aamacau.com/?p=28450

時間:2016年03月19日 10:10

歷經一年多的審議,政府終於在二月中向立法會遞交《動物保護法》草案的第三工作文本。在新文本除了刪除野生動物的定義,政府亦將法案的保障範圍從貓、犬擴大至其他脊椎類動物,食用貓犬、殘酷虐待動物、以非人道方式宰殺食用動物等行為都被列作刑事罪行,但虐殺動物的刑期仍維持一年。而在立法會一常會審議文本期間,有議員建議政府強制要求貓隻納牌,以及所有犬隻都要戴口罩,做法引起社會嘩然,批評議員強將《動保法》變成《虐畜法》,更有動保團體發起聯署,要求立法會撤回建議。

不少市民感慨,帶狗出街不准上巴士,的士又拒載,電單車載又話危險駕駛違例,如果有急事如睇醫生會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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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貓牌增成本 勢加劇主人棄養

發起聯署的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表示,強制犬隻納牌的原意,是為統計犬隻數量、方便主人尋回犬隻,以及定期為犬隻注射疫苗。但她指,由於貓與犬的習性不同,不需外出散步,即使外出看獸醫,主人都會以寵物袋或籃子載,絕少讓貓隻在街上行走,「主人要捉隻貓去睇獸醫都好困難。」此舉變相減低走失及感染傳染病的風險,強制貓隻納牌絕無必要。

她亦指,對比起鄰近地區,本澳犬隻每年的牌費十分昂貴,「首次登記要交500蚊,每年續牌又要220蚊。」若寵物納牌「貓犬同價」,可能會加重主人成本,令棄養貓隻的情況加劇。部分主人亦可能因「怕麻煩」,不理會政府措施,從而增加「黑市貓」的數量。

犬戴口罩影響社交 主人控制更重要

至於有議員建議強制要求所有犬隻出外時必須佩戴口罩,劉佩珍認為,從動物的角度出發,此舉「弊大於利」。她引述馴犬師意見指,嘴部是犬隻重要的社交器官,犬隻會透過觀察嘴部的動作來判斷對方的情緒。若強制要求所有犬隻戴口罩,除了會影響犬隻的嗅覺外,亦可能為犬隻情緒帶來負面影響,令犬隻互相打架。她亦擔心,一旦犬隻走失並遇上施虐者,犬隻無法咬人自衛,亦會令虐待問題加劇。

劉佩珍亦指,世界各國的法律無規定所有犬都要戴口罩,只有具攻擊性、體型較大的犬隻,以及難以控制犬隻行為時才需佩戴。又指本澳大部分犬隻咬傷人的案例,其實都是在家裡發生,「好多主人同犬仔係屋企玩到興起,唔小心比犬仔咬到或抓到。」而地盤犬咬人的案例亦時有發生,「因為犬隻嘅領域意識好重,為咗保護自己嘅領域,就會襲擊陌生人。」

她亦指,比起戴口罩,主人的訓練及對犬隻控制更為重要,指現時有不少主人放任犬隻「通街走」,除了容易令犬隻被車撞到外,亦容易影響別人,「唔係你養犬就大哂,你要儘主人責任保障犬隻及別人安全。」她認為,當局應嚴格要求主人牽犬繩,「只要主人控制得好,犬隻攻擊人嘅情況就會大大減少。」

事件經過多日的討論,民署最終否決議員的建議,維持23公斤以上以及具攻擊性犬隻需戴口罩的條文。劉佩珍歡迎政府的決定,但指23公斤以上的大型犬隻亦毋須戴口罩,「只要主人control得好,就唔會咬人。」她亦指,雖然強制貓隻納牌及狗隻戴口罩都被民署否決,但聯署不會就此結束,「個法案一日未落實,都仲有可能被修改,我哋會繼續進行聯署,直到法案被通過。」

一常會早前建議狗隻出街一律戴口罩,引起不少爭議,最終民署決定不採納建議。但大狗是否一定要戴口罩,社會仍然未有共識。

一常會早前建議狗隻出街一律戴口罩,引起不少爭議,最終民署決定不採納建議。但大狗是否一定要戴口罩,社會仍然未有共識。

動保法審議拖足成年 劉佩珍:有法比無法好

對於議員們「天花龍鳳」的建議,劉佩珍坦言「十分荒誕」,指雖然貓隻強制納牌已被民署否決,犬隻強制戴口罩仍未落實,但已引起社會極大反感,「到真係立法嘅時候又會有幾多人遵守?」她亦指,政府及立法會一直以「方便管理」為目的而立法,沒有從動物的角度來出發,可能會令《動保法》演變成《虐畜法》「立法會無真正嘅動物專業人士去審議法案,立法者從人嘅角度去諗嘢。如果政府真係執行呢啲措施,咁《動保法》就會變成規管飼養動物嘅法例。」

而對於《動保法》的新文本擴大保障範圍,並將食用貓犬及以非人道方式宰殺食用動物列作刑事罪行,劉佩珍對此表示歡迎,但指政府堅持將「殘酷對待動物」的刑罰從三年降至一年徒刑,變相令大多數虐待動物行為可以罰款了事,阻嚇力明顯不足。而上個工作文本中,政府取消強制地盤犬絕育的條文,劉佩珍指,本澳大部分流浪犬都原是地盤犬,一旦地盤完工,地盤犬被民署捕獲後將逃不過人道毀滅的命運,又指犬隻保護地域的習性不會因絕育而降低,希望政府能強制要求地盤犬絕育,從源頭減少地盤犬的數量。

《動保法》草案從一般性表決至今已經超過一年,一常會主席關翠杏估計,《動保法》草案有望在今年內通過。劉佩珍坦言,現時的文本內容與協會的預期有落差,但相信政府會企硬不再修改刑罰,希望政府及立法會能儘快完成立法,將來按《動保法》的實施情況修改刑幅,「希望佢哋唔好再提呢啲咁荒誕嘅意見,有法總比無法好,如果將來法律或執法有問題,我們仍然會向政府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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