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和醫理之間,原本可以有更多討論;醫護人員的壓力,原本可以獲得更多理解。但專業團體以傳統社團政治表態的方式登報批判法院的裁決,註定適得其反。連續七篇聲明一篇比一篇強硬,情緒一天比一天充沛,事件的焦點卻越來越模糊。市民湧上心頭的,只有對政治強權的反感、以往求醫不愉快經歷的心理投射,五味紛陳。盲目的恐慌和憤怒,都會遮蔽人們的視線,對案中兩名醫生及整個專業而言都是傷害。
針對案件本身的關鍵爭議,今期專題《論盡》整理了市民的疑問、醫務界的說法,也訪問了多位資深法律界人士,從法律及醫學角度,闡述各自的見解。在作出判斷和傾注過多情緒之前,也許還應先看一看關鍵的中院判辭。
掃去揚塵,才能全面檢視一直爛尾的《醫療事故法》,確保如何公正、有效地處理好日後的爭議,還當事人一個真相、一個清白。大字報再多再濫情,恐怕也未能撐得起一個專業,還敬業的醫護人員一份尊重和保障。
法官不是醫生,但法官是否只是爬格子判案?中級法院對案件責任歸屬的判斷和思路,以至醫務界最關心和憂慮的「下一個被判刑的會否是自己?」在何種狀態下才會被視為「不作為」、沒有遵守專業義務?這一些在⋯
連日來醫療團體在報章大字標題,刊登六份聲明誓要為專業「討回公道」,質疑中院判兩名鏡湖兒科醫生過失傷害罪成立理據不足,認為涉事醫生「並非誤診、漏診,只是未搵到病因」,並非有意識傷害病人卻要負上刑責⋯
對於醫務界連發聲明公開抨擊法院裁決,法律界除了嘩然,更憂慮一些錯誤觀點會擾亂公眾視線。有資深大律師及法律學者均指出,法院的裁決是建基於醫學鑑定報告,法官以自由心證判案但絕非亂來;中院處理上訴案主⋯
鏡湖兩名兒科醫生被判過失傷害罪成立,令醫務界一片愁雲慘霧,擔心在緊張的醫患關係底下,日後醫護人員會否動輒得咎,隨時被告上法庭。澳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邱庭彪指出,澳門奉行大陸法,判例並不會影響日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