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教育發展基金(下稱:教發基金)資助「學校發展計劃」存有漏洞,更有明顯的行政失當以及行政違法等問題,且於2015年亦有審計報告揭示過部份問題。然而,教發基金則被指沒有嚴肅正視和及時糾正錯誤。
教發基金在2008年全年已經批出3.5億澳門元,至去年全年共批出逾7億澳門元。項目內容亦由開始時的約二十個項目,到近年已變成數百個項目。儘管教發基金每年資助金額以及項目增幅巨大,但監管上被批無絲毫進步。教發基金是附屬於教青局運作,教青局局長擔任基金委員會主席,教青局對此卻只取消 「中/長期計劃」的資助項目並回應,會盡力完善基金制度。特首賀一誠在回應有關報告時亦表示,行政上該負責的部門一定會追究責任。
政府透過公帑資助從而提升教育水平是無可厚非,但絕非任由部分人隨意打著「教育興澳」的旗號就對公帑予取予携,公帑使用必須用得其所避免浪費,更不應成為腐敗溫床。作為教育界應該要以身作則,為莘莘學子樹立良好榜樣,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加強自我監督的力度,否則為人師表,卻其身不正,嚴人寬己,這會為澳門的未來教育出怎樣的下一代呢?
廉署報告上週揭露「教發基金」資助制度的一盤「混帳」,更存在明顯的行政失當以及行政違法的問題。傳新澳門副理事長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