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續揭官場弊端
廉政建設在哪裡?
上週《論盡》探討了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以及現任司長陳海帆在「高官薦人門」中沒有違法,以及一名市政署處長在格力犬安置事件中涉嫌犯罪被停職兩份廉署調查報告,本週專題我們繼續探討廉署公佈的《2018年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過往政府經常在不同的場合提到要做好廉政建設、陽光政府,但廉署一次又一次揭發涉及官員的貪腐、濫權案件,已令社會對於政府廉潔不抱太大期望。究竟問題出在哪?是公職系統欠缺內部監督力量?官員、公務員沒有吸收到過往的經驗教訓?還是政府內部根本就欠缺行政倫理,事事以「法」為擋箭牌?現屆政府任期餘下八個多月,撥亂反正的責任,究竟落在現屆政府?還是要新一屆政府「埋單」、「執手尾」?
廉署年度報告揭發多宗涉及公職人員尤其是領導及主管人員的違法個案,澳門大學政府與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余永逸認為,今次的報告較過往廉署所公佈的不一樣,以往廉署報告較少具體地說出不同個案的特徵,而涉及到⋯
廉政公署發表《2018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報告指廉署於2018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公職人員受賄或收受利益的貪腐案件有所減少,但由公職人員實施的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有所增加,特別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