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今日巡視九澳「實況」後,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馬上召開記者會,公佈「路環九澳區環境污染治理」方案。方案包括即時和中、長期的改善措施,以及相應的時間表。唯獨沒有說明九澳的重大污染源—水泥廠若達不到政府要求,會有什麼相關處罰。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強調,本澳現時沒有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對環境污染進行監管,但政府相關部門會加強推進這方面的工作。然則,水泥廠若達不到政府的要求,政府就沒有法例對其進行處罰,依然「無佢符」?傳媒多次問及。若水泥廠達不到要求,政府會有什麼實際的處罰,會否「釘牌」?以視政府改善九澳環境的決心?
然而,一眾官員不斷像「錄音機」般,重覆同樣的說話。如果水泥廠不達標,政府「可以」在發牌機制上作出處罰;政府亦有針對特定情況「可以」進行罰款等。政府一直對有關單位「督促」,亦有即時的「指導」,有關單位的作業都「配合」政府的有關指引。官員強調,如果有關方面違規,政府「有權」即時終止牌照。然而,「有權」終止牌照,是否就代表不達標時,政府就會終止牌照呢?政府亦「有權」打擊「過界司機」,推行室內場所全面禁煙,然而,成效如何,市民有目共睹。
政府新聞稿說︰「特區政府堅決改善九澳污染問題」,連告訴市民將會有什麼實際的處罰都要「遊花園」,政府是真的如此「堅決」嗎?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