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偉龍地段是否適合建公屋 政府:符合技術層面的標準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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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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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4月21日 16:16

偉龍馬路公共房屋地段 。(資料圖片|建設辦提供)

直選議員蘇嘉豪較早前提書面質指,偉龍地段受機場、焚化爐、污水廠、危險品中心夾擊,質疑若落成公屋都不適合市民居住。建設發展辦公室在回應時表示,當局已對交通、環境、風流動等進行評估,「當實施一系列改善和緩解措施後,有關用地可符合技術層面的標準和要求,以建造公共房屋及公共服務設施。」又指,環保局持續透過多方面嚴格監管焚化中心運作;同時亦委託獨立第三方檢驗機構,採用符合相關歐盟標準的採樣檢測方法對焚化中心尾氣排放的數據進行監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規定。

蘇嘉豪在其書面質詢中指出,儘管「積極覓地增建公屋」早已成為明確的社會共識,「這絕不代表公眾會放任政府胡亂選址,把原已飽受住屋之苦的居民,再安置到身心健康將受威脅的險地。」他又批評政府過去看準社會殷切的住屋需求,不負責任地選址厭惡設施群周邊建屋,製造了社會分化的客觀效果。「假如該地段項目建成,經屋申請人肯定會陷入進退維谷,如拒絕入住將可能被社會指責驕縱,但若選擇入住又將面臨環境污染造成身體、精神及對家庭後代生活的影響,結果該地段將淪為一個『人為製造但原可避免』的問題社區,衍生比居住問題大不知幾倍的更多問題。」

偉龍地段臨近焚化中心 蘇:相關數據嚴重不透明

蘇嘉豪又批評政府對偉龍經屋項目所有相關的環境評估報告和資料均一直秘而不宣,致使公眾無從進一步科學判斷。作為偉龍選址爭議要素的垃圾焚化爐本身的透明度依然非常不足, 2010年有焚化中心員工指控當局隱瞞焚化爐排放尾氣經常嚴重超標,環保局於翌年開始公佈尾氣檢測數據,但始終沒有實時或定期數據,而且一直運作的第一期(1號、2號、3號)焚化爐的數據更長年空白。即使預計數年後第三期焚化爐落成投運,由於城市垃圾量日增、成份越趨複雜,且普及分類回收進程緩慢,也難免需要繼續同時使用被高度懷疑不達標的第二期甚至第一期焚化爐,尤其本澳在冬季盛行東北風時,偉龍地段處於焚化中心下風位,污染情況將更為嚴重。

回應有關垃圾焚化爐的尾氣排放問題以及相關數據透明度不足,建設辦引述環保局稱,由於有關採樣檢測程序需由專業、具經驗的人員採用專門設備進行,以及需配合各台焚化爐的年度運作和維修等,故整個採樣化驗週期一般需時三至四個月,環保局在完成分析上述檢測報告後會透過「環境地理資訊系統」公佈。又稱,環保局計劃在焚化中心第三期廠房預計於2024年建成且運作穩定後,將因應處理能力的增加而停用第一期廠房。

據環保局去年3月公佈,「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擴建工程之設計及建造」的造價為25.67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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