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將於明日起至11月2日進行公開諮詢。總體規劃草案將本澳土地劃分為18個規劃分區,土地總面積約為36.8平方公里,土地使用將依照「尊重現狀、復合利用、職住平衡」的原則。草案將本澳土地分為八種土地用途,包括公共基礎設施區、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旅遊娛樂區、公用設施區、生態保護區,以及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
被問及總規城規何時能真正出台?工務局局長陳寶霞表示,根據「城規法」,總規現時將進行60日諮詢,隨後顧問公司在180日內做總結報告,之後最多60日讓城規會發表意見,最後顧問公司再用90日作最終報告。預計明年9月會將總體規劃最終報告呈上行政長官決定。
草案預料2040年本澳總人口逾80萬
草案以統計局的《澳門人口預測2016-2036》的中程度預測,預計在2036年總人口約為79.3萬,再以2031至2036年五年期間的人口複合年增長率,推算至2040年的總人口約為80.8萬。綜合人口預測、住屋現況及房屋政策,居住區用地佔總土地面積將由現時的17%增至約22%,面積比現時增加約220公頃,草案認為居住區用地基本能滿足2040年住屋需求。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麥達堯表示,未來希望透過新城 A、C、D區,以及氹仔北、石排灣和青洲等的新土地建設,增加居住用地面積。
兩區優先推動都市更新
在都市更新方面,草案建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及延續社區特色為原則,優先考慮發展年期較長、建築物樓齡較高、生活環境較擁擠的地區開展都市更新,其中計劃以「北區-2」(台山區、黑沙環及祐漢區)及「中區-1」(高士德及雅廉訪區、新橋區、荷蘭園區、東望洋區)為都市更新優先發展區域。交通運輸方面,貫徹公交優先原則,配合構建集輕軌、巴士於一體的公共運輸網絡,鼓勵綠色出行。
平衡文遺保育和城市發展
草案提出平衡文遺保育和城市發展,緩解人口密度和旅遊承載力對澳門歷史城區的影響,並會對與文物相鄰的建築物作適當限制。至於景觀維護方面將透過劃設保護制高點、城市景觀或具歷史文化價值景點等 21個景觀視廊及視域,延續強化「山、海、城」景觀特色,並於新城 A區南端、氹仔北岸及新城 B區治岸建設景觀節點及標誌性建築物,優化澳門兩側的沿岸城市景觀,塑造全新城市門戶及獨特天際線。
山體、水體及濕地列不可都市化區域
至於環境保護方面,草案建議透過對生態保護區、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的規劃,串連山體、水體、公園等綠化及水系節點,形成有機相連的藍綠網絡。特別是劃定不可都市化地區,以保護山體、水體及濕地。
澳門東側集中規劃公共基礎設施
另外,澳門東側將集中規劃全澳性公共基礎設施,例如於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集中設置污水處理廠、燃料中途倉、物流設施、等,以及於路氹城的東側集中設置固體廢物處理等設施,有助創造基礎設施之間的迴圈協同效應,設置城市基礎設施的區域及公共基建設施區,包括供水、排水、電力、天然氣、污水處理、廢物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