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教制度區分三類身心障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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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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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7月23日 19:19

行政會完成討論《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對有特教需要的有身心障礙的學生及資優學生的各項輔助措施作出更加具體的規範。行政法規自2021/2022學校年度首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鑑於《特殊教育制度》實施已超過二十年,部分條文已無法有效配合澳門特殊教育的需求及發展。為給予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效的支援,以及促進特教的發展,特區政府制定了新的《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特殊教育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以及評估有特教需要學生的準則,包括須用多元評量原則,使用標準化評量工具,以及考慮學生的成長背景及學習經驗等。

對於有身心障礙的學生,法規區分了融合生、特殊教育小班學生和特殊教育班學生共三個類別。融合生在普通班就讀;特殊教育小班可於普通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各教育階段開設;特殊教育班按年齡劃分為幼兒、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

融合生的課程目標與正規教育基本相同;特殊教育小班學生的課程旨在使學生擁有從事某一職業所需的基本知識、能力及態度;特殊教育班學生的課程則旨在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基本職業技能及態度。

法規同時對資優學生作出定義,規定資優學生於正規教育各教育階段的班級就讀,且規範了資優學生的課程、證書,以及資優教育的發展。

應行使親權或監護權者申請,政府及學校應與其他實體合作,向學生提供升學、就業方面的轉銜輔導和服務。為使有身心障礙的學生能夠學習順利,學校須提供無障礙校園環境,並提供適當的教材、教具及輔助工具。政府將向實施特殊教育的私立學校和提供與特教有關服務的私人實體提供財政支援。

至於如何評估學生需要特殊教育?教青局局長老柏生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進行兒童就學評估,2016年成立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特區政府有團隊包括特教教師、學生輔導員、心理輔助員及特教治療師,有嚴謹的評估工具去按學生身心障礙情況,判斷學生需要進入特教輕、中、重度班、特教小班或融合教育生進行分類。

老柏生又稱,現時特教班有618名學生,特教小班有223名學生,這麽多年來都只是佔整體學生的0.73%至0.77%。而融合教育學生方面,可能因為評估工具和評估效率提高,又或更多家長願意子女接受評估,所以,近年融合教育學生的數字不斷上升,本學年有融合教育學生1,795人,而上一學年只有1,300多人。

老柏生又表示,九月開學會有48間學校參與融合教育計劃,融合教育支援巡迴導師有9人,超過3,100名教師參與過融合教育課程,有353名融教支援老師接受過相關培訓,目前的師資足夠,未來當局會不斷提供更多課程,希望更多教學人員可以參與融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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