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宋碧琪在立法會大會議程前言時表示,本屆政府任期餘下僅兩三個月時間,行政法務司突然主持開展《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眾諮詢,似乎有著「搶閘立法」的意味。她認為,立法是推動都更的重要配套,而非主導,在總城規尚未出臺的前提下,目前單單由單一法務部門倉猝主持都更立法諮詢,社會和廣大市民未必有足夠多的專業資訊進行參考,甚至由於未能充分凝聚社會共識,出現衝突,還會給下屆政府留下壓力,如果形成「爛尾」,更加不利日後都更的開展。
宋碧琪指出,為了更好推進都更工作,其實幾年前,特區政府就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由運輸工務司負責主持,更委託學術機構製作《澳門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報告。然而,在總城規、研究報告至今未出來之前,且在特區政府換屆之際,突然將對澳門未來發展如此重要的工作交由行政法務司主持都市更新的立法諮詢工作,社會疑惑這樣工作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本末倒置?對澳門往後的都市更新推動工作又是否更為有利呢?
她認為,做好都市更新工作,人心所向,更是數十萬居住在舊區的市民的殷切期望,期盼本屆政府循序漸進,科學推動,站好最後一班崗,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裡,充分做好與下一屆政府的交接工作,特別是涉及到有重大深遠影響的施政決策,有暫緩空間的,完全可以留給下一屆政府處理,而不是倉促趕工,確保兩屆特區政府交接過程的順利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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