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李靜儀在其書面質詢中指出,早前有電訊光纖電纜因掘路工程先後三次受損,導致個別地區部分通訊服務受阻,對市民造成不便。雖然相關公共工程的監督部門市政署事後表示,已責成有關承建商加強人員管理與培訓等,希望不會再有同類事件發生。但工程掘斷地下電纜或其他公共管道的個案仍時有發生,相關部門除做好監督工作外,亦有必要完善地下公共設施管線電子資料庫,透過資訊共享等手段,以減少同類事件發生。
李靜儀指,本澳舊區道路狹窄、地下管線分佈資料不全、以往欠缺明晰地下空間規劃等,均增加了道路工程的難度和工期時間,對居民出行影響較大。現時道路工程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及監控掘路工程的批准及施行,各公共事業機構開展相關道路工程的過程中,亦須透過不同的電腦系統提交各項准照申請。如市政署的坑道工程准照申請系統(GIS)是為道路工程的准照審批及監管進行電子化管理而設。公共事業機構可直接登入系統申請道路工程准照。GIS系統具有地圖,可顯示工程施工的具體位置,系統亦可搜尋施工位置若干距離的其他工程的位置資料。
而交通局轄下的道路工程維護管理系統(RMS),主要用於臨時交通措施許可的申請。公共事業機構及政府部門可直接登入RMS系統申請臨時交通措施許可。系統記錄了有關申請的相關資訊,包括實施位置、日期時間等資料。地籍局作為協調小組的成員,協助更新及維護地理資訊系統及提供專業意見。據她了解,工程完結後各公司需向其提交涵蓋管線具體鋪設數量及位置的施工圖則等資訊。
但李靜儀指出,上述系統僅供各公司申請准照之用,並未能透過系統查閱全面的地下管道資訊,各公司仍需要透過協調會議了解有關資訊,往往須耗費大量時間與其他公司及各政府部門進行協調與資料整合。既然“道路工程協調小組”相關部門具條件掌握全面的工程資訊,應建立完善的地下公共設施管線電子資料庫,開放予相關部門及公共機構使用,透過資訊的互享互通,相信有助減少實際施工時因欠缺地下管線資料而導致的工期拖延、電纜或其他公共管道被掘斷的情況,並確保道路工程的安全。
她質詢當局,目前各相關部門均有自身道路工程資訊系統,當局有否檢討現行運作方式,以推動善用各自掌握的資訊,便利工程開展及確保安全性?
李靜儀亦指,完善地下公共設施管線電子資料庫,並開放予相關部門及公共機構共同使用,相信有助減低因地下管線混亂而衍生的問題。例如,隨著本澳不少路段均有工程開展且施工圖則有所更新,地籍局的系統已掌握較全面資訊,若開放予協調小組相關部門使用,相信更有利作出協調。請問政府會否整合或連通現時多個涉及道路工程的系統資訊,讓施工方尤其是各政府部門在工程規劃階段就能及早掌握全面的地下公共管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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