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噪音法首次會議即達共識 羅司︰任內不打算加強規管生活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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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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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02月28日 16:16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首次與政府代表討論修改噪音法法案,由於法案修改內容較少,雙方經首次會議已達成共識。至於坊間一直希望加強規管生活噪音,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時表示,是次修改主要針對工程方面以及簡化程序,「無打算係任期內立法搞呢個生活噪音」。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述政府解釋,過往在實際執法中,接到投訴到現場時,往往已沒有生活噪音,故較難立案及處罰,委員會將繼續提醒政府關注生活噪音的問題以及檢討相關的法律。何潤生說,政府將再提交新工作文本,其後將撰寫意見書,並排期送交大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

法案建議,輕軌、公共渠網和交通信號的維護,垃圾清運及清潔街道等服務,允許夜間進行。羅立文表示,上述的工程多以晚間開展,且過往接獲的投訴較少,相信修改條文後程序較為簡易,無需逐一申請,同時指出,輕軌試行必需晚上進行維修保養,重申「唔會因為豁免就亂咁嚟,嘈生曬」。而有關過往投訴及罰款等資料,稍後會遞交委員會。何潤生表示,新增輕軌維護允許夜間進行,是考慮到未來輕軌將日間運作,故只能夜間維護,相信造成的噪音亦較低。

法案又建議,調整豁免噪音法規定的例外工程的公佈機制,由以往必須刊登政府公報,改為只須將行政批示張貼在工程地點當眼位置,以及在環保局的網站公佈。何潤生解釋,以往將特首批示刊登政府公報,須周五提交,下周三才能刊登公報。現時新機制,行政長官可授權給司長、司長亦再因應情況再授權給局長,可節省公佈時間及減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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