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理講」––– 職業司機和運輸業僱主對「駕照互認」的各自表述

2013-11-01 「交通煉金術師」之:等駕交換?! 專題報道

文:小花

網址:https://aamacau.com/?p=5229

時間:2013年11月1日 10:10

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長
湯澤森

你開了個頭,其他車種的司機是否又可以引入(互認)?我擔憂輕型車司機飯碗,因為他們議價能力較低,包括送凍肉、雞蛋、石油氣、菜那些「噸半車」及私家車的職業司機,因為現時已有不少「變相外勞司機」,這是政府遺下的「爛攤子」,亦有發生過外勞駕駛的車輛撞到人,但很多時所謂進入了司法程序後就「無得過問」,所以如何跟進無從得知。大家都關心澳門30平方公里的面積上,有22萬多部車,那些都已經未有全都跑出來,很多泊在停車場內,變相救護車有優先權,都未必做到。我明白簡便兩地駕駛互認是大勢所趨,交諮會有部分成員都話「好無奈」,但又可以如何?但大前提應該是兩地空間條件相若,澳門實在太小了,容納車輛已飽和,駕駛互認後,內地來必須買車、租車或借車,否則無用,無論如何都增加路面壓力,加上交通試來說,內地是「右上左落」,澳門則「左上右落」,怎麼一樣呢?(記:職業司機是否真的缺人到兩萬元也請不到人?)如果是開內地長途車的司機,或者開石屎車的,都不是無可能,因為的確很辛苦的,如果其他車種薪酬相若,當然選擇環境較舒適的,或可多點時間陪家人的。但是不是真的有近二千名空缺?或請李先生拿出一點數據來,我覺得有點誇張了。你說五十歲以上就不適合開公交車,我觀點有所不同,現代人身體素質不同了,即使六十五歲都可以仍然很健康,但現時澳門年滿六十五就不能再開客運車,香港都能開到七十歲啦。

湯澤森認為駕照互認後過界司機問題,會令輕型汽車司機喪失議價能力

湯澤森認為駕照互認後過界司機問題,會令輕型汽車司機喪失議價能力

中港澳直通客貨運輸聯會會長
李賢良

當然贊成。駕照互認之後,內地駕駛者有在本澳買車及駕駛的權利。現在運輸業「水深火熱」,欠缺職業司機約一千至二千人,兩萬元都未必請到司機,駕照互認是解決業內人力資源的第一步。其實你說憂慮冇得憂慮,在澳門一個發展如此快速的環境之下,得到今日的成績,我們很欣賞前特首及現任特首所貢獻的一切……你說道路會不會生出來?你說公交問題,汪雲局長都付出很大精神去解決……現在你再出的士牌,我相信再出一百兩百個的士牌,估計都解決不了問題,因為本身澳門道路交通環境已太塞了。現在五、 六十歲的貨車司機仍去開公交車,他們的年洵O否真的適合?他們應該去開一些較舒服的車。

李賢良樂見駕照互認,認為可解決物流業「司機荒」問題

李賢良樂見駕照互認,認為可解決物流業「司機荒」問題

交通諮詢委員會成員
凌世豪

互認贊成,對澳門是好事,我們應該爭取。因為香港年多前已經做了(駕照互換),全中國現在只有澳門不可以,我們會被邊緣化的。現時有兩地牌的司機都大概有兩、三萬吧,互認後就不用每幾年又續一次。澳門是國際牌來的,個個國際牌司機都可以來開車,如果怕太多人來開車就訂些規限吧,我不相信內地人會一窩蜂來開車。如果無駕照互認,港珠澳大橋建來做甚麼?廢掉了吧?你說怕不怕更多「白牌車」,現在違規都無人管啦,你看賭場、岐關車,幾乎個個都是內地司機,為何只許中資公司,以澳門司機價錢聘內地司機?政府從來沒有幫過業界買兩地牌的車,一架動輒三、 四十萬,租也要三、 四萬一年,業界怎麼辦?

工聯副理事長暨立法議員
李靜儀

首先我絕對反對,開放這個政策是為輸入外勞司機,其次車牌互認,跟輸入外勞是兩回事。作為職業司機,最害怕的當然是過界司機,很實在兩地牌的「點對點」是很難捉,還有不少賭場穿梭巴士的司機,其實都是兩地牌的過界司機,也沒有有效的懲處機制。外地人如果開著營業車時發生意外,執法部門又如何跟進?如發現違規駕駛,會否收回他的牌?一旦互認了,你是否有措施可有效遏止這問題?其實沒有。另一個,將來互認了對交通壓力如何?作為每日必須在路面行駛的職業司機,他們是最先受到影響的。政府今次諮詢,只諮詢交諮會,會預計有甚麼問題?又有何解決方案?這個應該交代,但現在純粹「聽意見」,我認為不負責任。如果你說薪金再高都請不到司機,你不妨公開聘請條件,因為很多時他們的工作條件未必合理,例如假期補償又不給予,以往唯有啞忍,當現在有選擇時,自然看工作環境來選擇。好簡單,例如旅遊車是工作車,但為何最後停車、泊車所有相關的責任,都要司機去負擔?你要留住人,條件要提出來,條件吸引的話,一定有人願意做。

李靜儀反對駕照互認為輸入外勞司機「開綠燈」,認為車牌互認和輸入外僱是兩回事。

李靜儀反對駕照互認為輸入外勞司機「開綠燈」,認為車牌互認和輸入外僱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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