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一行十多人下午到中聯辦遞信,認為全國人大釋法可以解決「海一居事件」。終審法院早前已就海一居收地案作出終極判決,判保利達敗訴,海一居土地依法收歸國有。即使修法或人大釋法,除了有可能「放生」未收回的閒置地之外,能對海一居事件有什麼作用?業主會主席高銘博說︰「呢個係冤案,係錯案,係可以翻案嘅!澳門係行政主導,行政長官冇曬裁量權,咁點樣搞呢?」
被問到是否即是要將原海一居土地再次給予發展商興建?高銘博說︰「因為我哋嘅業主係建立係海一居土地上,我哋同發展商有連帶關係,所以唔好講到好似發展商叫我哋攞塊地咁,唔係咁嘅意思!」
業主會中有1,500戶小業主日前向政府提告,高銘博稱現正展開有關程序。被問到業主會為何不向發展商提告,他指政府作為管理者,權力最大,今次事件是政府監管發展商不力,認為政府需負上最大責任。
業主會遞交至中聯辦的信中提到,近日輕軌上蓋工程事件因終審法院的判決要重新評標,但特區政府以工程已完成9成為由而不執行;相反海一居事件,政府憑終審法院根據「新土地法」的判決不顧已在建設中地盤,強行勒令停工,認為政府有雙重標準,因此要求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