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該是多事之年。
從年初文化局長吳衛鳴突然宣佈退休,不久後社文司便以文化局「行政違規」要對前局長、接任局長及副局長進行「紀律程序調查」, 直至上周四(12月7日),社文司正式宣佈,完成調查並作出停職處分,局長和副局長亦同時「請辭」。文化局三位高層領導人員在一年內接受嚴厲處分並先後下台,情況十分不尋常,他們到底招惹了誰?而在同一時間,譚司即建議把旅遊局副局長謝慶茜「空降」到文化局任局長,並對傳媒說,局長不需要有文化專業,只要有管治能力就可以。譚司把「管治能力」凌駕於文化專業判斷之上,正式結束了過去兩任局長的文化管治時代。
文化權利是市民的基本權利,然而,在澳門,市民其實只具有不完全的文化權利。
如果曾經歷過回歸前及剛回歸時期的文化局,便會知道,民間可以參與文化決策上任何層面討論的機會幾乎是零,可以發揮影響的程度極為有限,要求文化施政立足於民間需要,只是對憑空吶喊的妄想。一直以來,大部份的文化場地、展演空間等全是官辦,所有資源分配的決策權也全在官方,並沒有建立民間可以參與的機制,更沒有民間議政的制衡機制,因此,官員的決策是否能尊重民間需要,具有多少透明度,就完全視乎掌權者的個人操守及文化視野。譚司所認為的「管治能力」應大於一切,正是使公眾對此「空降局長」如此擔憂的理由。
從回歸前到現在,文化管治制度從來沒有改革過,文化的決策一直都是從上而下的。唯一出現過一點「民間議政」的風氣,是在吳衛鳴上任後,與公眾面對面進行過的兩次座談,一次是剛上任後不久,另一次是針對民間對資助政策的質疑,高層管治者所展現的是聽取民間意見的態度,而在接下來的執政中,也回應民間需求地推出了多項鼓勵民間文化發展和培育人才的項目,改革了多年從未改革過的資助制度,增加社區參與的資助制度,對應民間多年懸而未決的場地問題而把空置的舊法院改成展廳和黑盒劇場等,所展現的迅速解決問題的能力,看到民間需要,以民為先的施政都是備受肯定的政績。這些其實不是什麼太具突破性的德政,在開放和重視文化的城市,這些施政都只是理所當然,一個地方的文化發展當然要以地方的人們為根本,但在澳門這個城市,卻極為罕見,過往文化局所一直被民間詬病的,正是其以行政主導的官僚和封閉思維,不重視本地藝術工作者並視民間不同意見的聲音為洪水猛獸的施政態度。吳局長上任後,他親民和務實的作風的確成功為文化局清洗了過往的惡劣形象。
然而,自譚司上任後,文化保育的爭議旋即升溫成為全城最迫切的文化議題。在愛都爭議中,譚司的強硬態度已為他贏得「文物殺手」的稱號,文化局自譚司上任後,對文化保育的放軟手腳和搖擺不定的態度,亦為公眾所質疑。終於,三位最高領導人被調查和下台,文化保育的爭議即將成為這位由譚司點名上任的新局長,所要面對的最大難題。在她領導下、作為最前線的文化局對於現時危在旦夕的荔枝碗、愛都持何種態度,成為讓公眾至為擔憂之事。
說出「文化局長不需要文化專業」的司長,根本不理解「文化專業」指的不僅是藝術文憑,還要是真正懂得文化對城市的重要性,不是只為旅遊增值,而是以文化作為一個城市的立足點。文化管治的核心不在於行政手腕,更不在於三文四語,而是必須立足於民間需要,推動文化設施的建立,事事須以本地文化發展為先,以及堅定維護文化保育的決心,這些才是文化管治的核心理念。文化管治時代已被粗暴地結束了,官僚主政再次展開,現在只有寄望我們的公民社會可以比過往更成熟,不再期待從上而下的政策施予,而是公眾能對文化事務作出更有力的監督,團結起來維護所有曾經的努力,維護我們現時已經被激烈衝撞的文化環境,不讓它繼續腐敗下去,對未來的文化願景,一同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