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曾表示計劃於「新城CDE區建低碳居住示範區,整合氹仔北岸線構綠色休閒內湖」,把新城C、D、E區分別定為「低碳居住示範區」、「濱海綠廊」及「交通樞紐」,其中C、D區會「提倡步行及使用單車,對私人機動車實施不同程度限制,建設成綠色交通示範區」。
但計劃總趕不上變化。「在第3階段的新城規劃方案再提出時,輕軌已不去C區。但政府說那是『低碳示範區』,之前都有提出過不准使用石化能源的車進入。你不准人開車,但輕軌系統又進不了區,那怎辦?這事是一個迷。」城規會委員林翊捷提出道。
低碳交通欠配套
其他碳排放較低,甚至是零排放的出行方式,包括電動車、單車等,而本澳現時共有 179部電動車,當中 84部為電動電單車,其餘為電動私家車。但全澳現時只有18個公共停車場(澳電曾表示今年將再在 8個公共停車場加裝充電設備),共安裝了逾70個電動車及電動電單車充電站,電動巴士亦不普及。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生於去年底在立法會上也坦言,澳門並未具條件使用電動巴士。
同時,單車在澳門亦只是康樂活動,而非普遍的出行工具。例如按照法例,單車亦需如其他車輛般遵守交通規則,但實際上法律配套、硬件建置,如單車徑、單車泊位等的安排與規劃仍然欠缺。林翊捷認為,不論是電動車、單車,還是軌道交通,都是國際上低碳交通的大方向,「但現時進展如何?其實幾令人失望。」
「綠建築」定義仍缺位
另外,現時世界不少地區都會訂立「環保建築」的標準,以推行節能減排。澳門的新城規劃中亦曾提及「建議以推廣綠色建築,實施雨水、污水管理及廢棄物管理,綠色交通等組成的綠色發展原則指導下階段詳細規劃」。環保局曾於2013年初表示會草擬環保建築的指引,但目前本地對「綠色建築」的法定定義仍然欠奉。林翊捷指,世界上各國家地區對「綠建築」的定義皆有不同,當中都不只單純地談建材是否環保,還包括整座建築的設計,如通風採光等。
「所以是一系列標準,而且是法定標準。甚麼才算是綠色建築?如那區要建綠建築,但你沒有綠建築的標準,難聽點說即是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