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址並不理想
城規會委員林翊捷出席《論盡》舉辦的「未來圖書館之想像──公眾座談會」時表示,舊法院的選址並不理想,首先舊法院是古蹟,要再利用建造的難度高;再者地處舊城區當中,交通壓力大,又有高度限制。
舊法院一帶的交通非常繁忙,南灣大馬路與新馬路的交界,是重要交通樞紐,政府若要建一個可為幾千人服務的大型設施,必然會為該區帶來極大的交通負荷。林翊捷說,整個澳門舊城區是設施的「死局」,「設施可以建得更大,但周圍的道路網無法增加,對於設施裡面的人來說,環境可能好咗;但對於社區的生活環境卻惡化了。」有委員曾質疑︰「會唔會俾咗九億出去,仲惡化咗那裡的交通情況?」然而,城規會討論新中圖的規劃條件圖時,文化局只能提供2006年的資料,當時有委員感到不滿。「係咪離譜咗啲,十年都不跟進?十年前的澳門和現在的澳門,無論設施的變化、人口的變化,甚至居民對於文化設施的要求都已大有不同。」他說,政府若認為新中圖的規模建到如此巨大沒有問題的話,需要有準確的評估以說服公眾︰「呢個咁巨型的設施的負面影響不顯著,而非只看到建成後的文化設施的正面作用有幾大。」
建議規劃上使用減法
林翊捷認為,現時政府的新中央圖書館計劃構想較為「貪心」,想將所有「宏大的願景」都塞進去,但未有考慮到舊法院選址的承受能力,以及將來會為該區帶來的負面影響。他認為,新中圖構想需要「減磅」做好定位,尤其在服務人口的環節上,應縮小而不是擴大,讓社區圖書館分擔其中一些功能,如兒童及青少年人口,其實在各區都有,似乎不存在要放在南灣新中央圖書館的必要性,但同意有關書籍分流及澳門古籍保存方面集中於舊法院的做法,十分認同應要讓古籍有重見天日的機會,而對古籍有興趣的人與兒童及青少年其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群體,應有不同的專屬空間。而禮品店、咖啡店等,應是在整體規劃中排在較後及次要的項目,不應把所有功能都疊加在舊法院之上。這是十分值得思考的方向,縮細規模除減輕社區的負擔,同時也等於縮減預算,以及減少對舊法院這個文物建築的破壞。
新建築量體應要謙卑
舊法院是一個法定的文物建築,現時要在這個文物建築之上再加上新建築,其實是十分有難度的做法,要小心衡量怎樣才是對這個文物建築做到真正的保存。雖然現階段未有設計規劃圖,但林翊捷期望,整個新建築的量體應謙卑,以突出法院及司警局大樓的原建築特色,在建築和景觀上皆不要造成破壞。
欠缺整體規劃
林翊捷又表示,正常的先進地區都會有圖書館預定地,但澳門沒有,因此,文化局在興建新中央圖書館計劃上就處於被動。「如果文化局放棄舊法院的選址,佢唔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找到一個中央圖書館的選址。」他說,這是因為澳門缺乏整體規劃機制而導致討論變得困難,「當大家覺得這個選址不理想的時候,卻只能在『不理想』和『不要』之間選擇。」這是目前的困局。
因此,林翊捷亦提到其它可能性。「我好建議政府做長遠規劃,在新城用地再做一個新中央圖書館,呢個用地(舊法院)不足以承托咁多期望和憧憬。」
舊法院的空間限制太大
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亦表示,舊法院有自己的建築藝術價值,再利用時不能夠只是保留立面,因此可利用的空間不多。同時舊法院是由葡人殖民政府所建,其建築風格為突出管治者的威權,因此人們走進該建築時,會感到其威嚴的氣勢,而圖書館則為一個比較親民的空間,在未來的建築規劃中,既要保留前者的威武,讓人感受建築本身的歷史感和特質,又要做到後者的效果,空間上的設計很有難度。
同時,他估計新中圖如真的要包含政府計劃中的所有設施和放入一些專門的工作部門,可能需要建超過16層才足夠。因此,他促請政府認真做好新中圖的定位減少功能,並對全澳所有圖書館進行重新規劃,例如某些社區的圖書館可變成多媒體圖書館,某些社區圖書館可專為少數族群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