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以下簡稱《私框》)於2012年通過,原意是為教師爭取良好職業保障。「澳門講場」今日有聽眾反映,《私框》實施後,對一、二級教師的保障不足,越資歷越深,被炒風險就越大,建議當局盡快修改《私框》,否則,無法實切立法原意。有教師認為,《私框》對穩定教學團隊無甚幫助,即使減少上課節數及延長教學日,但教師的工作量並無減少。但亦有教師表示,《私框》實施後,教師的薪酬待遇提高不少,亦有更較多時間進行課研工作。
新澳門學社理事蘇嘉豪表示,《私框》在立法的時候已經有爭議,「點解唔係獨立於勞工法?現時校方可以隨便無理解僱,賠24萬對於一級老師的保障好弱,資深教師花學校的成本越高,被炒的風險就越大。」他建議教青局盡快修法,並研究即使一定年資的教師被解僱後,仍可繼續獲發教師津貼,「否則沒有足夠的退休保障,是對他們的不尊重。」
報稱教師的歐陽女士表示,私框對穩定教師團隊的作用不大。「我先生備課、出卷、改卷,還有其他非教學工作,即使減少了教節,但亦都沒有增加到休息的時間,其他課後加班的時間,有邊個會關注,俾返呢時間佢哋呢?花咗好多時間去教育其他人的小朋友,但佢又有幾多時間可以關顧返自己的小朋友呢?」另外,30小時的培訓時數,要教師犧牲私人時間去聽一些與自己任教科目無關的內容,認為作用不大。而且合同年年簽,令前線教師提心吊膽。「私框係咪真係對教師有幫助,教青局真係要深究一下。」
報稱任職教師十多年的劉太則表示,近幾年教師薪酬待遇提高了很多,教節亦減少,雖然工作仍然很辛苦,家長有一定要求,減少課時,能夠有較多時間做課研工作。
對於有意見指教師工作量大,教青局局長梁勵回應稱,《私框》規定教師每週上課16至18節,而每週工作時間。「不排除部分老師對自己要求較高,可能對家長、學生做了大量工作。」她又說,老師的工作包括備課和改卷,同科目的教師可分享備課的經驗和資源,提升教學質量,至於課外工作量,出團等等,如教師認為與不符合約精神可向校方提出,以及聯繫教青局作進一步瞭解。梁勵稱,合同每年一簽在法律上不存在。至於學校有否出現不合理解僱,需要具體瞭解個案。她又稱,《私框》生效後,教學人員的薪酬中位數增幅不少於30%。
教青局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黃健武表示,過去10年的教學人員離職率維持 7.5%,沒有明顯升幅。他稱,人員流動是正常現象,看不到教師隊伍不穩定的情況。《私框》在2012年通過的時候,一級教師人數佔當時所有教學人員的15%,二級教師則佔13%,而目前兩者人數都同樣佔16%。至於退休保障方面,服務達25年的教師,會繼續享有醫療保障,而且私框通過後,亦實施了公職金制度,即使教師離職後亦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