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民署休憩設施管理弊病 陳海帆:已責成民署加強巡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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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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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9月24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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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發民署每年支付休憩設施的維護開支近億元,但不少設施出現損壞、衛生環境惡劣等情況,狠批民署粗心、疏忽、麻痺大意。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雖然民署在城市維護、綠化及清潔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需要改善。已責成民署儘快作改善計劃,加強巡查及對外判公司的監管,儘快改善巡查中所發現的問題。她透露,審計報告提出的不足之處中,有8成已作出改善,當中包括設施維修及清潔,部分設施如南灣湖休憩區的木地板則要進行更換工程。

審計報告亦批評民署主管經常出現「卸膊」的問題,被問到有無官員需要就此問責?陳海帆強調,屬於官員職責範圍的工作,就要盡職盡責去做。當局發現問題後,已立刻要求改善。她稱,現時未有人需要為事件問責,將會視改善的情況及效果,再決定是否需要問責。並強調民署需要加強重視民意,及早發現並改善問題。

另外,近年鄰埠有人提出「永續基本法」的概念,冀將《基本法》的效力一直延續至2047年以後。一海之隔的澳門,《基本法》同樣規定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究竟本澳在2049年後,管治權又何去何從?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出席活動時表示,《基本法》作為本澳法制基礎的基本原則不會變,「五十年」並非一個固定、硬性的數字,是否要修改《基本法》,令《基本法》適用於2049年之後,需要留待未來再作研究。又指特區政府未曾與中央探討過2049年後本澳的前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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