嚤囉園百米高樓在缺乏交通和環境評估的情況下,日前經城規會「黑箱投票」大比數通過。立法議員吳國昌批評這種「監粗嚟」的手段「樣衰」,亦違背城規法公開透明的立法精神。他指出,部分委員到開會前外才收到議程相關資料,質疑當中有違反行政法規的規定,需在開會前5天將相關資料交給委員,廉署應該介入。他擔心今次事件開壞先例,城規會討論漁人碼頭等超高樓項目時會重施故技,「當權派如果要幫發展商,都可以投票。」
吳國昌指出,城規會只是諮詢機構,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不可能代政府作出決策。因此,城規會的投票結果沒有約束力,最終決定權仍然掌握在政府手裡。然而,由於澳門的諮詢組織的委員都由政府直接委任,而非由界別選出代表向政府表達意見。為了能够繼續委任,就要同政府保持良好關係,配合政府是首要的工作。
當政府要推行某些政策或決定時,為了增加其合法性,就可以借這些委員會「過橋」,「佢都贊成啦,咁我有乜理由反對?」實情是兩者互扯貓尾。吳國昌表示,當權者面對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用投票終止討論,成為「剪布」的藉口。事實上,即使城規會投票後,委員仍然可以要求繼續討論,但可能同樣會以投票決定,最後結果仍然沒有改變。吳國昌認為,這種互扯貓尾增加政策合法性的把戲最終將會引火自焚,隨著公眾的不滿與質疑日漸增加,「最終沒有合法性的是當權者」。
吳國昌說,反對今次項目通過的委員應該公開表明自己的立場和理據,甚至發表聯合聲明,並將有關意見交給政府。從法理上看,政府的審批工作必須考慮整體委員會的意見,而非以投票結果作為審批規劃條件圖的唯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