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委擺《基本法》上檯 立會無權過問重大公共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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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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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5月20日 22:22

直選議員吳國昌

直選議員吳國昌

除了叠石塘山超高樓,另一項涉及公共財政監督的重要辯論動議今日同樣敗陣。政府外判的操作歷來是貪腐大黑洞,議員吳國昌要求就「政府應將重大公共開支交立法會審議,並將所有公共外判和採購金額在部門網站上公佈」提起辯論,被官委議員連番炮轟是違反《基本法》。動議最終以7票贊成、13票反對、3票棄權不獲通過。

官委議員徐偉坤

官委議員徐偉坤

火力最猛的官委議員徐偉坤批評,吳國昌的辯題是 「魔鬼藏在細節中」,旨在為修改《基本法》開門口,強調《基本法》的修改權在全國人大,做法明顯與現行政治體制背道而馳。議員區錦新隨即反駁指,《基本法》的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立法會無人有資格解釋《基本法》!話人違法,即係想凌駕於人大常委會?」又認為將重大公共開支交立法會審議,以及將公共項目上載到網站供社會監督的方式值得議會討論。

直選議員區錦新

直選議員區錦新

官委議員馬志成、蕭志偉及劉永誠則指,兩項增加公共財政透明度的要求是「矯枉過正」,認為政府將重大公共開支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議員有足夠時間審議及提出意見。《基本法》並無賦予立法會職權逐項審議重大公共工程,此舉違反《基本法》以及「行政主導」的原則。

而支持辯論動議的直選議員宋碧琪則指,公共工程超時超支,顯示出政府在預算超支上無道,「為官者話加就加,對市民來說欠缺一個交代。」她認為,立法會有權監督政府施政,透過辯論,可以讓政府「說清楚說明白」,對社會有個交代,並尋求共識,從制度上優化,讓立法會真正履行職責,令預算監管有道。
李靜儀亦贊成提起辯論,社會對政府判給的透明度和嚴謹性有更高要求,政府現正著手修訂《預算綱要法》和《採購法》兩項大法,如何引入合適機制,監察公帑使用,回應社會要求,有討論價值。

【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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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16)
崔世昌、高開賢、馮志強、徐偉坤、鄭志強、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麥瑞權、鄭安庭,唐曉晴、陳亦立、陳澤武、馬志成、陳虹、黃潔貞

贊成 (7)
吳國昌、區錦新、梁榮仔、陳明金、施家倫、宋碧琪、李靜儀

棄權 (3)
林香生、關翠杏、歐安利

缺席:高天賜、陳美儀、何潤生、崔世平、梁安琪、張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