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法案越改越多爭議,早前立法會一常會又建議家貓要立牌,狗隻出街一律要戴口罩等等,引起社會不少迴響,更被動保人士批評「動保法」變「虐畜法」。雖然一常會的建議最終得不到政府接納而「無疾而終」,但今日卻有多名市民致電「澳門講場」,表示支持一常會建議。又批評不少飼主不負責任,放任寵物隨處便溺,「連責任都未識,點養狗啊?」又稱見到「惡形惡相」的大狗都感到害怕,所以一定要戴口罩。甚至有市民認為,澳門地方狹窄,根本不應該准許養狗,又指在細小的住宅內養大狗,亦是一種虐待。
但亦有市民批評現時社會討論的動保法已經失焦,「法律好似從來都見唔到有保護動物,講黎講去都係話要啲狗帶口罩,好似變咗『保護人類法』,咁到底立呢個法還有什麼意義?」陳小姐表示,澳門社會不斷有虐殺動物的事件出現,「但點解無乜討論保護動物,點解唔係討論點樣去重罰?」她又質疑提出要動物戴口罩的理據有否數據支持。「啲人就係因為驚,所以要動物戴口罩,有啲人行出街惡形惡相,我夠驚啦!難道要佢帶面罩出街咩?」
市民崔先生亦批評政府一直拖延立法。他又指出,現時澳門有很多流浪狗是地盤狗,但政府沒有做好絕育工作,以致數量不斷增加。「啲狗好運就俾人收養咗,唔好運就人道毀滅,或者被人食。人對啲狗做過啲乜嘢,真係要好好諗下立法是保護動物,而唔係走去虐待動物。」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表示,現時很多飼主都對動保法感到有些氣餒,「爭取咗咁耐既嘢,依家好似變咗質咁樣。」她認為,要爭取更多市民支持保護動物,所有狗主都要盡自己的責任,才會到得社會認同。她認為,狗隻隨意便溺影響周遭環境等問題責任全在狗主,本澳有法例規管寵物主人的行為,但無奈當局執法不力,以致成效不彰。她建議嚴懲不負責任的飼主,不要影響其他人。
犬隻行為訓練師包文俊稱,英國對狗帶長度標準為 1.5米,既可讓狗隻跟隨主人,亦有助狗隻接收資訊,認同狗隻必需使用狗帶,但不認同所有狗隻都要戴口罩,他指出,較溫馴的犬隻戴口罩或會有心理影響,出於厭惡及保護自己,可能會攻擊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