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來讀一本讓心情變得更愉快的書吧。在這本書裡,讀到法國政府如何實踐「住屋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這句話,甚至讀到法國的大建築集團Nexity總裁說出「房子是蓋給人住的」這樣的話,這時,你不禁懷疑,這本是不是政黨的宣傳冊子呀?的確,《巴黎不出售/Paris N’est pas à vendre》這本小書原是法國社會黨競選時主打的房屋政策,是現任巴黎副市長依安・布洛薩Ian Brossat競選時所提出的主要政綱,他在書的開頭寫道:
巴黎在上個世紀曾經接待來自世界各地的旅人,他們是藝術家、文學家,避難者或冒險家。那個年代的巴黎人有貧、有富,但至少每個人都能安頓於這座城市裡。但曾幾何時安居在巴黎成為一種奢侈甚至妄想,連小學老師、公車司機都住不起巴黎了,中等收入、小康之家,隨著一波波的房價高漲而被擠到巴黎的環城公路外圍,推到偏遠的郊區……社會學家已經發出警訊,現在的巴黎有錢人才住得起,巴黎成了權貴集團的紫禁城。
「是否誰出得起錢誰就能買?」
副市長認為,房地產的投機炒賣只是少數人獲益的事,卻要使大部份市民的生活為此買單,因此而受到嚴重剝奪,他認為城市不能變為富人的豪宅,提出「巴黎是巴黎人的巴黎」。為此他展開大量增加社會住宅(即公共房屋)及抑制房地產等的行動。目前法國有超過470萬戶社會住宅,有1千萬人居住其中,其中巴黎市的需求量最大增加速度亦最快,在2001至2013年,巴黎市政府已增加了7萬戶社會住宅。現任的巴黎女市長伊達歌(Anne Hidalgo)亦是社會黨人,市政府的目標是到2020年,巴黎能釋出10萬戶房屋資源,社會住宅達到25%。
台灣作者羅慧珍所著的這本同名書籍,並不是原書的中譯,而是處處以一個台灣人的眼睛來觀察巴黎這個城市的住屋問題,比較台灣現況,正好也給我們一個對照。
作者自己正是在巴黎住了二十年社會住宅的「過來人」,書中走訪了多個巴黎的社會住宅,除了大量關於房屋政策的報導,還寫出不同時期法國所面對過的房屋問題困局,走訪巴黎市郊的高密度社會房屋群,報導當中問題和對應策略,訪問住在社會住宅中的不同背景市民,不只低收入戶和移民,還包括教師、公務員甚至外交官員,還有各種爭取城市生活權的案例,如藝術家的佔屋運動(Squat)、巴黎街友問題等,內容非常全面,書中還有以社會房屋進行城市行銷的部份,到巴黎旅遊的朋友大可跟著路線走訪一下,因為不少社會房屋都是出自著名建築師的作品。
房屋政策體現了一個城市對自然和文化的尊重
首先,法國人想的跟我們不一樣。法國只有55%的人有自己的房屋,許多法國人並不把置業作為人生目標,不熱衷於拿出全部存款來買房子,不想長年背負房貸,他們認為過有品質的自在生活比較重要,只租不賣的社會房屋租金按住戶收入分成幾個級別,即使最高的房租也低於市價,使法國人生活壓力減輕,有閒適心情去享受生活,追求夢想。因此,社會房屋不是只有低收入戶才想去住,大約有70%的法國人都符合資格申請社會住宅,當中也住了不同階層人士。
那麼重點來了。要實踐新的社會房屋政策,必先增加供應量。巴黎城區土地資源這麼有限,如何可以在短時間內新增大量社會房屋?澳門的做法是不斷填海,以不夠土地為大條道理來破壞自然資源,以及興建高密度住宅,但照這種做法,根本是無底深潭,人口不斷增長,房屋需求持續上升,到底要有幾多土地才算夠?!然而,以文化立國的法國政府沒有強拆巴黎區內的老房子,沒有在市內建超高樓破壞市容或增加樓宇密度削走市民的陽光權,(在二戰後也曾在巴黎市郊建有高密度住宅,後被認為是失敗的政策已在1976年結束停建,而遺留下來的那些市郊住宅群,曾引發過暴動等社會事件,書中有詳細介紹。)巴黎副市長依安・布洛薩提出「不需破土動工就能增加10萬戶房子!」如何做?就是從市內的空房子做起。
他從電力公司的停用電錶中計算出至少有4萬多戶閒置空屋,就跟澳門也有大量空置房屋的情況一樣,這些單位多是買來投資的,加上法國對租客保障條款多,很多業主寧願空置也不想隨便把屋子租出去,情況跟澳門很像。另外,房屋稅部門還查到巴黎有8萬多戶登記了的「次要住宅」,即一個業主有2個或以上的單位,但自己只住在「主要住宅」,另外幾個則登記為「次要住宅」,這樣一來,副市長「馬上就有超過10萬戶的空屋可以再利用了。」回收再利用,就可增加公共房屋的資源了。
市政府先成立租賃公司,自己做「房屋仲介」,派專員去說服這些業主把房子租出來,成為「特約社會住宅」,由市政府的公司負責維修和管理;再輔以逐步加重課徵「空屋稅」、「次要住宅房屋稅」和減免「房屋租賃所得稅」等稅制方法來鼓勵投資者把空屋資源釋出,一方面可平抑房價,使房租下調,另方面可以增加社會住宅的資源。
除了這些私人空置房屋,政府還向國家單位、企業單位埋手,軍營、醫院、政府機關、學校、圖書館,甚至原國防部辦公室,在原有機關搬遷空置後都可改建為社會房屋,這當中不乏有歷史價值的老房子,但這個改建不是拆除重建,也不是蓋高密度住宅群,而是保留原貌,只是重新規劃內部的建築功能。
高尚住宅區中不建豪宅,建社會房屋
居住正義還體現在推行「社會混居」的政策之上:「讓不同收入的人住相同的房子,無論高級主管、醫生、職員、公車駕駛、清潔員等,都住同一棟樓,享有同樣的公共設施。」
因此在獲得一個土地資源時,市政府不會將之全部規劃成單一的社會房屋,而是按比例規劃,如50% 社會房屋,20%中間價位,30%按市價承租,以這個方式來拉近社會上的貧富差距。政府同時還會增加該區的公園綠地、托兒所,並設立藝術空間,因此,原來反對在該區中混入低收入戶、集體寫信給市長表示抗議的原居民,在得知該區會改善環境,生活機能得到提升,不會拉低生活檔次後,才表示同意。現在,社會住宅的住戶不但可以住進城市最貴的地段之中,也可在自家窗戶或陽台上享受城市美景,這也是一種資源共享的體現。「社會混居」的政策同時拉近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等級分隔,減輕在弱勢社區中容易出現的社會問題和青少年問題等,生活環境的改善,使小孩受教育的機會和成長環境都不一樣了。
另一方面,市政府亦與大型的建築集團簽訂「調控價格」的協訂,規定新建的樓房要略低於市價,這些財團並不擔心這些措施包括廣建社會房屋會使他們的利潤降低,因為他們深信要提高銷售就要降低價格,只有讓想買房子的人買得起房子時,房屋市場才不會崩盤,而法國人對房屋的需求量事實上每年都供不應求。
反觀澳門,政府一直宣傳土地資源不夠,一定要填海造地,才可建公屋等,但事實是:大量空置房屋資源,只是市民無法享用,房屋價太高,大部份人要背負沉重的房貸,生活無法輕鬆。一邊任由大量房屋空置,毫無抑制的土地投資炒賣,同時大量市民輪候公屋,無限期等待上樓,這就是我們無可改變的現實嗎?!以Les enfants de Don Quichotte(唐吉訶德的孩子)為名的巴黎藝術家們,曾經以佔屋運動來對當時高地價的房屋政策作出抗議,他們曾喊出了 “Un toit, c’est un droit.” (一片屋頂,就是我們的權利)的呼聲,住屋權利就是基本人權,這是每個地方的政府都不能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