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現行《土地法》去年年三月起實施,在尚未全面檢討法律之前,政府暫時未會考慮主動提出修法。但她指出,若立法議員提案修法,政府將會配合。
立法會15位官委和商界議員聯手「迫宮」,聲稱「已有修法共識」,要求政府修改土地法增加「過渡條款」。官委議員劉永誠也表示,不排除聯同其他議員主動提案。陳海帆下午受訪時表示,政府在《土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框架下,擬定了解決「海一居」問題的方案,政府短期內沒有計劃主動提出修法《土地法》;倘有其他土地批給到期,政府會按照現行法律框架處理。但她指出「若立法議員提案修法,政府將會配合」。
至於「海一居」事件能否定性為公共利益,陳海帆稱,現行解決方案是經過政府長時間研究,徵詢了大量法律意見,並經過深入分析所得。她解釋,“海一居”個案中涉及購買合約產生的關係,屬於民事債務關係,《土地法》第五十五條也嚴格規範了符合公共利益的條件,即使是檢察院意見也不認為今次個案屬於公共利益。若漠視上述法律基礎,而將今次事件定性為公共利益,政府日後在司法訴訟中也會處於比較被動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