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英超轉播侵權案,政府技術性犯錯打輸官司白賠澳門有線2億,全民埋單,市民一肚火。在豁免無線電牌照費上訴案中,政府終於扳回一仗,中終判有線敗訴,須向特區政府償還2001至2013年度超過726萬牌照費。
案情指,有線認為公天公司損害其經營權,是不正當競爭,導致有線連年虧損。加上專營合約列明有稅費優惠的條款,自1999年取得專營權,十幾年都無交過無線電牌照費,雖然運輸工務司已多次駁回免稅申請,但有線仍然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
合議庭指出,專營合約上的稅費豁免條款,是指政府「有可能」豁免,而非「一定」,而且行政部門依法無權豁免無線電牌照費,故駁回有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