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二三事件48週年,那年澳門寒冬的腥風血雨,的確是今天對公民抗命義正詞嚴的傳統社團不願記得、不敢提起的一段歷史。
1966年,氹仔坊眾學校欲擴建校舍,前後向澳葡政府交涉和申請工程准照24次不果,於是按慣例先行搭棚動工,豈料意外導致警民衝突,有本地華人遭打傷。消息旋即傳遍澳門,觸發大規模群眾藉機反對葡國殖民統治。受文化大革命的思潮牽動下,一些親北京左派份子闖進澳督府高唱紅歌、朗讀毛語錄,又推翻警車,並於議事亭前地集結,衝擊市政廳、警察局和仁慈堂地下的公證署,甚至以貨車拉倒廣場上的美士基打銅像;南灣區華利石像的右臂也遭整個拉倒碎裂在地。為了追究澳葡責任,他們在本地左派華人社團的大力撐腰下高呼「造反有理」。結果擦槍走火、雙方死傷累累。
讓我們回來48年後的今天,當年代表華人成功迫使澳葡簽字認錯、姓何姓崔姓馬的經已紛紛辭世,他們的富二代至今亦已名成利就、坐擁400人的小圈子政治特權,而舉目皆是、把「愛國愛澳」當成搵食招牌的親政府社團也是由當年開始崛起和植根社區。工聯、街坊會、學聯、婦聯和中華總商會等首先得益,中華教育會也在其後乘勢冒起。
讀到這裡,大家可能心存疑惑,當年以究責為名、造反為實的反殖暴力不就是已經違法了嗎?今天極力引導社會大眾把爭取民主當成搞事、將抗命者視作暴徒的這些建制派人物,可有承認或者教育過學生當年誰有份幹下那筆暴力所為?試問無當年「無視法治價值」的暴力反殖,傳統社團何來有坐大之機?很遺憾,那段澳門人不可不知的澳門史從來都被消失於歷史課本上。「你們當年為何不遵守法律、跟澳督坐下來理性溝通?所以你們也是搞亂那個和諧包容社會的暴徒嗎?」這些可能出自稚嫩學子口中的疑問,是他們最害怕也無力招架的。
(編者按:一二三事件發生於1966年12月3日,由氹仔坊眾學校事件引發,形成了反對葡萄牙殖民統治的抗爭運動。最後澳葡政府認罪,向死傷者道歉賠償,並取締了在澳門的右派組織。事件亦啟發了香港左派,導致翌年爆發的「反英抗暴」。)
歡迎讀者投稿,左中右意見交鋒,來論不代表本媒體立場。圖片來源:《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 《澳門日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