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組:非禮僅罰錢了事 令受害人更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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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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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11月16日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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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抱鹹豬手 賭場性騷擾嚴重

女荷官突然被醉酒賭客成個抱起、賭場經理用性「交換」升職、家傭被幾近赤裸的男主人羞辱有冤無路訴、大學教師問女生「第一次」,這些個案並不遙遠,可能發生在職場、學校、人多擠迫的公車、夜深人靜的街角、甚至以為很安全的家。

「性犯罪關注組」法律顧問張麗華指,澳門並無針對非禮的專門法律,對受害人並不公平。即使事主願意花幾萬元請律師提告兼打贏官司,但「侮辱罪」最高只判監3個月或120日罰金,作案人不但可罰錢了事(可能低至千多元) ,連案底也不會反映在「行為紙」上,色狼的犯案成本極低,毫無阻嚇性可言。

陪睡升Super 員工不甘受辱

張麗華指,以往曾處理一真實個案,一名賭場外籍經理利用職權向女下屬開出條件:陪睡兩晚可升super(監場主任)。事主不恥這種行徑並無接受,之後見到一名經驗、學歷都比自己差,又不會英文的同事升了職。上司竟再次開出交換條件:「現在兩晚不行了,要加到三晚!」賭場得悉事件後雖然開除了這名經理,但對內沒有任何公佈,女事主可能因流言蜚語之後亦選擇離職。她認為,處理性騷擾事件的透明度很重要,作為僱主可以做得到多,「如果當日賭場出一個內部公告,讓同事清楚利用職權威迫下屬有這樣嚴重的後果,預防和警惕作用會更大,不要等到做報紙頭版才重視。」

她強調,現時澳門刑法只適用於強姦、迷姦或其他情節嚴重的侵犯行為,至於非禮明顯存在法律空白,更不用說性騷擾一類的冒犯行徑。「可以用錢來抵銷犯罪行為,已經好侮辱!就算入罪有案底,只會身份證明局有紀錄,罰金刑不會顯示在行為紙上,可以照樣入賭場工作,申請律師牌,幾乎不會有人知道,阻嚇性實在有限。」技術上,她個人認為非禮罪以「準公罪」形式立法更具操作性。

被摸PP 賭客反嗆:大陸都可以!

本身是老師的關注組成員甘雪玲指,港台早已要求企業制訂預防性別歧視和處理性騷擾的指引,但澳門遲遲還未立法,便成為僱主推搪責任的借口。她舉例指,一名荷官在當值期間被一名賭客觸摸臀部,事主立即大叫並要求報警,賭客竟稱「大陸都可以摸,點解澳門唔可以?」 最後賭場只是息事寧人,叫事主休息兩日「平伏心情」。

她強調,類此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個案並不是少數,絕大部分受害者由於要自費請律師、覺得受辱不想再提、公司不支持舉報,或者司法程序冗長,認為法律難以制裁外地旅客,只好無奈放棄追究。非禮和性騷擾對受害人心理和情緒造成的傷害可以很大,並不是官方所說只是「一個眼神、一句說話」那麼簡單。

性教育是台灣校長必修課

至於澳門校園推廣性教育和性別平等意識並不理想,甘雪玲指,以往澳大教育學院曾經有性教育課,但後來已取消。中學性教育多被編在不用考試的公民科課,學校要求不高,也不是主科,老師可能不會花很多心機去教,有時可能是有心無力,不知怎樣教。澳門學校高層普遍不重視,相反性教育在台灣是校長的必修課。

關注組臨時召集人仇國平指,發起這次性犯罪立法論壇,原意是希望為立法諮詢做準備,讓政府傾聽更多民意,探討公眾對界定非禮、性騷擾行為的取態,但可惜法改局和法務局都沒有應邀出席,期望民間日後在諮詢時多發表意見,為性別平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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