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非必旅行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台詆譭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11764

時間:2024年06月29日 2:02

擺華巷,是今日澳門特區政府總部的所在之處。主權移交前,本地華人稱擺華巷那幢粉紅色的建築物為「澳督府」,可見不論回歸前或後,「擺華巷」都是澳門政治的重心之一。

澳門特區政府總部 (資料相)

台灣大陸委員會自本月27日起調內地、香港及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並建議台灣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特區政府昨(29)晚十一時許發稿,批評台灣「藉所謂調升旅遊警示,肆意抹黑本澳維護國家安全法制建設,歪曲本澳政治及社會發展情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並予以嚴厲譴責。」

台灣大陸委員會日前發稿,指出內地、港澳近年持續增/修「國安法」,而目前已有相當多起台灣人赴內地「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近期內地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重威脅」台灣人赴內地、港澳之人身安全,政府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本月27日起提升赴內地、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

新聞局昨晚發稿 強烈反對台灣當局詆譭抹黑本澳

特區政府又在稿中指出,台灣當局為求「政治私利」,「罔顧客觀事實」,公然污蔑本澳法治和人權狀況,「企圖在島內製造恐慌、破壞澳台兩地民眾交往,足見其用意之險惡、手段之卑劣。特區政府鄭重呼籲台灣當局真誠顧念台灣民眾福祉,珍視兩地民眾情感,停止利用本澳進行各種政治操弄,損人害己。」

特區政府又指,澳門特區作為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自《維護國家安全法》2009年制訂生效以來,本澳社會經濟繁榮發展,民生顯著改善,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去年該法的修訂廣泛借鑒了不同法域的立法經驗,遵守適用於澳門特區的相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遵循本澳法制傳統,尊重本澳社會實際情況,充分保障居民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

政府又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法制進一步健全,對本澳的發展起到正面的促進和保障作用,「澳門仍然是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最具經濟活力的國際旅遊休閒城市,到訪旅客持續增長,經濟表現亦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期待。」

特區政府重申,《維護國家安全法》對任何人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保障,與國際法準則保持一致,當中罪刑釐定、預防性措施和訴訟程序完全符合本澳刑事法律傳統,皆受到明晰、嚴格限定。法律僅針對和制裁極少數意欲危害國家和本澳安全的人,一般來澳旅客毋須擔心誤墮法網。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