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公務採購制度有明確規定,工程費用達250萬元以上,必須公開招標。但議員區錦新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指出,這幾年政府很多過億元的巨額批給都豁免公開招標,採購制度花錢如流水,立法會完全無權過問,「本來用公開招標就變咗邀請標,本來係邀請標既就變咗直接批給!」
例如離島醫療綜合體及路環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工程,光是設計費,涉及金額分別高達2.35億及1.2億元,都是特首豁免公開招標。其中前者被傳媒揭發一個多月後,政府才「補鑊」刊登政府公報,衛生局解釋唔係無招標,而係改用「邀標」,邀請三間本地公司報價,剛好另兩間放棄,才剛剛好直接批給黃如楷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當時衛生局將設計費與工程費掛鈎的做法,亦被多位議員直斥荒謬!如果離島醫療綜合體真係咁複雜、咁高技術,為何不邀請國際公司參與投標?
議員麥瑞權亦指出,現時公務採購制度沿用30多年,但沒有一個政府部門主動提出修法,採購制度固步自封,成為腐敗溫床。財政局局長江麗莉承認主體採購法例已不合時宜,當局正進行修法工作,預計今年內可完成草案。當局將參考國際做法,如調升使用採購方式的金額門檻、並引入預先審查制度;又會考慮向公眾披露豁免公開招標的項目,加強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