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新世紀 澳門將迎接怎樣的人才輸入?

133 全民返工 紙本月刊

文:論盡媒體

網址:https://aamacau.com/?p=111002

時間:2024年05月26日 10:10

從由去年(二〇二三)七月一日起《人才引進制度》生效,至今第一輪申請來澳人才的審批進程正如火如荼,當局表示,第二輪申請即將在年中落實。從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人才委)網頁公佈之第二輪申請建議修改內容可見,在澳就讀大學的非本地畢業生或將納入申請對象。此建議一出掀起一番討論,莫不憂慮將收窄本澳青年就業及生存空間。一直以來社會上有意見指,當局應先評估、審視並公佈第一輪申請細節,以及各申請人資訊,以便公眾監督。該制度未見成效及影響,是否操之過急?會否衝擊本地勞動市場?澳門人現時不得而知,更遑論準備好迎接這批「人才」。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曾表示,首輪收到逾千份申請,最終超過四百宗將獲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同時指出第二輪申請對人才要求將作出修改。本媒整理一、二輪共三類人才引進計劃申請細節,以及社會上曾出現的質疑和憂慮,探問人才引進計劃背後,政府雖一直強調本澳缺乏人才資源,最終招攬的外地人才又能否滿足社會期待和需求?

歐陽瑜亦曾重申,本澳人才政策循「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人才引進」三方向同時並行。人才引進計劃早在二〇二一年展開諮詢,當時她曾表示,透過人才引進可推動產業發展,即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四個重點產業為主,當局介紹計劃目的是「引進各重點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

工業大廈內的工作人員。

工業大廈內的工作人員。

三類引進人才: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

《人才引進制度》訂定本澳分三方式引入人才,即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當局如何定義「人才」?其中各自審批條件如何、而本澳將為他們提供什麼優惠政策?

首輪申請過後,現時當局公佈有關引進人才的資料不多。在本年四月中旬,人才委為全體會議發稿內容中提及,當時已確定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共有282名,包括高端人才21名、優秀人才65名及高級專業人才196名;隨行家團共有429人。按此名單可預見,日後三類人才獲批的比例約為:高端人才佔總申請數的一成、優秀人才約兩成、高級專業人才逾半數,以及接近獲批人數兩倍的家團人口。

據人才委介紹,高端人才、優秀人才、高級專業人才在居留許可的條件上有明顯差異,只有高級專業人才要求常居澳門才獲續批居留;工作上亦只有高級專業人才須先獲本地僱主聘請且符合職務要求,方可提出申請。換句話說,前兩類申請在工作或居留上都不受限必須留澳。申請獲批後,三類人才及其家團成員均享與本澳居民同等權利及社會福利,包括低稅制、15年免費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

高端人才
──於特定領域取得「重大成就」

高端人才計劃採綜合甄選機制,對象為「具備卓越才能或技術能力,並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或在特定領域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申請獲批後,首次居留許可期最長為五年,不受限於在澳工作以及長期居住等條件。

申請人須具備「高端人才」認可標準所載之任一成就或職銜,包括曾獲傑出「成就奬」、國際或國家級專家及學者、於特定領域有重大貢獻之人士、國際組織的最高管理層成員等。有關標準例如大健康領域申請人曾獲諾貝爾獎,或曾任世界衛生組織職位;在文化體育及其他領域曾獲例如康城電影節獎項,或身為奧運會個人項目冠軍得主等。

網民:精英運動員 在澳有發揮?

歐陽瑜曾表示,首輪獲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內包括院士、國家精英運動員、知名企業高管,以及各領域的產業人才,形容計劃「達到預期的成效」。對此,網上有討論質疑「院士」、「運動員」在澳如何真正發揮效用,會否只當澳門是個「退休基地」?或只在澳「攞福利」?亦有意見表示支持政策,澳門缺少這類人才,引入人才助澳發展可避免邊緣化。

在人才委網頁公佈的第二輪申請建議內容中,高端人才引進對象新增兩項,即「國際知名企業的最高管理層成員」及「頂尖高等院校的校長或副校長」,即全球大學排名前一百、或內地排名前二十的高等院校的現任或曾任校長或副校長。由此引申,招攬「國際知名企業高管」會否對本地管理層職位帶來衝擊?另外,不少本地大學的校長職位早已是開放向全球招聘,「頂尖高等院校」校長來澳有何途徑發展教育事業?或取代本地教職?

人民力量主席林永銳。

人民力量主席林永銳。

優秀人才──行業內表現「卓著」

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兩類,前後採用計分制度及綜合甄選審批申請。據介紹,優秀人才指可「推動重點產業發展並在其專業或行業中表現卓著的人士」,申請要件包括必須在計分表中獲得200分(總分300)、年滿21歲、具備該申請領域學士或以上學位並具備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等。

優秀人才計劃並未規定申請人未來在澳收入上下限,只在計分表列出過去一年收入數目作為加分條件,亦未規定須常居澳門,章程未載明「必須在本地工作」,但必須從事符合其資歷的工作。其申請時須繳交「來澳發展計劃」闡明其在澳短、中、長期目標及實行方法,或擬在澳開設商業或非商業機構的預期經營狀況等。

有關各產業優秀人才計劃重點引進的專業範疇,舉例如文體領域中翻譯及傳譯、文體商貿經銷;高新技術領域中新能源研究及應用開發;現代金融領域中金融研究等。計分條件亦包括曾任「非/領先機構核心管理人員」,或預計優秀人才到澳有能力亦可擔任部分管理職位。

然而,企業中高層職位本地化等問題社會上時有討論,亦常有議員提問當局有何具體有效的本地人才培育計劃,須先保障本地就業及鞏固本地管理人才等。

直選議員梁孫旭在去年八月亦就人才來澳後的實際貢獻和績效監察等問題提出書面質詢。除常規巡查外,當局有何措施確保人才申請來澳後對本澳社會發展作出貢獻,並對不符合人士實施退場機制,會否加大監察編制和力度?人才委的回覆仍是以資料互聯形式確認申請人所交資料以及定期巡查為主,未見有其他新增的具體監察舉措。

高級專業人才──申請量最大、門檻較低、須在澳從事「緊缺職務」

在計分制上,高級專業人才與優秀人才只差50分,即滿150分或以上便可申請。而現有數字可見,逾半可能獲批的申請者為高級專業人才身份,人數佔比最多、門檻最低,該群體或最直接影響本地居民就業市場。有別於前兩計劃,高級專業人才必須先獲本地僱主聘請、常居澳門且職務符合人才委列出各領域「緊缺職務」等條件,「緊缺職務」例如大健康產業中心胸外科專科醫生、藥物檢驗的專業人員;文體領域中文物建築修復的專業人員等。

本媒翻查高級專業人才的申請要件,其需具備產業相關學士或以上學位且具備不少於兩年的工作經驗、年薪至少30萬澳門元(月薪約2.5萬元)等。而在即將落實的第二輪計劃建議內容中,當局新增對高校畢業生為招攬對象──「頂尖學府學士畢業生」或「澳門院校學士畢業生」。申請人須滿足專業範疇相關工作或實習經驗,並於應屆或上一年度就讀全球排名前五十名的院校,或在澳門高校就讀特定學科且成績達到GPA 3.6分(滿分4分)。其中要求年薪最低從22萬元起,折合月薪約1.8萬元,甚至不足去年的本地居民收入中位數2萬元。

社會上有意見指,該修改規定或影響本地青年就業及向上流動。對此,歐陽瑜表示,非本地畢業生須先找到薪資高於本地生的工作,方可提出申請。當局統計涉及相關產業的學科有約二十多個,包括計算機應用、網絡等緊缺人才,以及大健康部分專業等。

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今年四月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第二輪人才引進計劃目前符合條件且在澳就讀的非本地大學生不足兩百人。並強調,當局將循序漸進、逐步去開放人才引進,必須按照標準評估。若在澳升大的外地學生想留澳工作,則須按「外僱法」來申請,這與人才引進制度不同。

按所持身份證明文件的發出國家/地區統計年終外地僱員人數。資料來源:勞工事務局

按所持身份證明文件的發出國家/地區統計年終外地僱員人數。資料來源:勞工事務局

人才申請透明度不足
本地青年就業空間恐受擠壓

現時人才委尚未全面公佈收到的申請詳情,所有相關資訊皆由官員轉述。直選議員林宇滔在五月初書面質詢中要求政府公開人才引進計劃獲批人士的種類、數量、產業範圍及學歷等資訊,以便社會監督,也應檢視並公佈首輪執行情況,交代第二輪申請納入在澳畢業外地生的理據等。

至於每輪人才引進的最終目標、數量與預期KPI成效為何?有何針對三類人才有效的監察措施,以防範有人以「人才」為名利用居澳權及本地福利或行騙?對於「緊缺職務」劃分定義是否足夠精準?自去年中旬計劃生效後,當局亦未一一針對問題清楚說明。

社會上意見多憂慮人才引進最終打擊本地勞動市場、青年就業更難。團體人民力量於四月底曾到勞工局遞信,並指出,政府提出「專才引進」計劃是「本末倒置」。

人民力量主席林永銳直指,本澳仍有大量青年人才可培養,青年就業市場未見回復良好。若連外地生在澳讀完大學也可申請「專才引進」,計劃門檻不高,而審批準則未見明確、透明,擔心該措施淪為「被有心人利用的入澳工作/獲取居民身份的特別通道」。

兩年前坊間憂慮已成真?
本地青年應何去何從

在制度出台前,當局曾於二〇二一年底舉辦唯一一場公眾諮詢會,當時出席諮詢會的發言者多關注人才引進透明度及審批標準流程及薪酬下限設定。亦有發言者擔心招攬的人才會影響本地人晉升,前提應是不能對澳門人就業有「太大影響」,制度須高度透明並定期檢討;當局亦須思考引進人才的時機是否正確,以及關注人才引入對本地青年及社會的影響。人才審批流程必須公開、透明,每一階段都應對外公開正在審核的申請名單以及申請人的得分、評分標準等。

制度出台後,本媒翻查近期網上相關意見均以擔憂為主。部分言論指出,現時本澳失業率不低,推出人才引進制度恐加劇情形;有意見推測當局將「秒批」人才申請;亦有諷刺指「外地畢業是專材,本地畢業是奴材」、令本地畢業生覓職更困難;有指或許人才拿到居留許可後便離澳生活;日後或全面由外地人留澳工作;「又多幾個人跳樓」;「感覺被蝦到上心口」;有意見指,即使人才在澳工作,所得經驗也不夠優越,無法留下這些人才,澳門只能充當人才「踏板」;「地小人多行頭窄市場細,真正人才都不會來澳門」等。

事隔兩年多,針對該制度的言論中可見憂慮未減、對制度觀望負面,難對當局人才政策抱持信心。首輪獲批申請者在近年或將進入本澳就業市場,亦難推斷會否對市場帶來強力衝擊。

然而,當局馬上落實第二輪申請是否操之過急?到時「人才」是推動或抑退社會進步,從有限資訊推論尚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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