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涉訛稱投資教育中心 騙朋友50萬元 治安警:已啟紀律程序 嚴肅處理

司警人員將一名涉嫌詐騙的治安警員移送治安警。

一名於2013年入職的治安警員涉嫌以投資教育中心為名,向朋友為詐騙,涉及金額 50萬港元,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治安警察局表示,已向涉詐騙警員啟動紀律程序,強調當局對所有違法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司警局新聞發言人何振南在今(8)日上午新聞發佈公佈案情。嫌犯為一名 36歲男保安部隊人員,於2013年入職。一名本澳居民即案中受害人報案,稱遭其詐騙50萬港元,而兩人為朋友關係。

於 2017年 8至 9月期間,嫌犯向朋友遊說,訛稱投資教育中心,故需要他人投資經營,而每投資50萬港元可以獲得中心三分之一股權,以及每季度分紅 20萬港元。

發言人又指,受害人獲悉先後合共支付 50萬港元入股該教育中心,但沒有收到入股文件及分紅,至 2018年 9月,嫌疑人告知受害人所投資的教育中心因詐騙政府資助被勒令停業,持牌人已被拘留而無法取回款項。其後,受害人多次聯絡並試圖取回款項,但嫌犯沒有交代以及拖延,故於去年年底報案求助。

經調查,司警人員發現教育中心沒有任何合作或招股項目,亦沒有收取被害人任何投資款項,且教育中心亦不認識嫌疑人。嫌疑人於收款當日提取 10萬港元現金,又用其中 30萬港元購入 1輛汽車自用,目前汽車已被扣押,剩餘贓款追查中。

發言人又稱,調查需時故於今年三月七日上午,傳召嫌犯協助調查。嫌犯供稱收取款項協助投資教育中心,但無法提供相關投資的證明文件。

治安警上午發稿指,局方高度關注事件並已對該名涉嫌詐騙的警員開展紀律程序。警方會積極配合司警調查工作。

治安警又重申一直對轄下人員的紀律操守有嚴格要求,警務人員必須知法守法,當局對所有違法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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